9/14/2016 星期三 啟示錄 9章
「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走、金、銀、銅、木、石、的偶像。又不悔改他們那些凶殺、邪術、姦淫、偷竊的事。」 (啟9:20,21)
曾經見過不少的福音朋友說:「如果真的有神,現在就給我變一個神蹟、我就信了!」。
也曾經聽過有人的受浸見證是 — 我禱告說:「神你如果把我這個難關解決了,我一定信你!」,所以我現在信了。
當基督徒傳福音久不見果效時,心裡也可能嘀咕:「如果神給你來一個大災難,看你還會不會這麼驕傲!」。
這些都是人自己心中的想法;不但是不合理、沒有作用,也是毫無果效、沒有聖經根據的。
啟示錄的第五(9:4-10)、第六(9:15-19)號帶來了人類空前的損傷:不僅是物質、經濟上的毀壞、也是許多人的傷亡。
然而,令人吃驚的是:「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作的」(9:20)!
一個人的心硬以後,神蹟、恩典、災難都無法使他軟化下來,拜偶像的、還是照常拜偶像;做凶殺、邪術、姦淫、偷竊這些不道德事的、還是我行我素。
啟示錄帶出的不僅只是對不敬虔人的災難、和認識神的人的盼望;也是對人犯罪的一個真實的寫照。
除非一個人能在神面前謙卑的安靜下來,承認自己的無知、和頑固;外在環境的改變是無法讓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的。
今天,我之所以能站在「有神印記的人」(9:4)這一邊,完全是神的恩典。
但同時,這個意會念豈也不令我們為身旁還不信的親友們著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