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雅歌 7:1-8:14

2/7/2018 星期三 雅歌 7:1-8:14

「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 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歌8:6)

愛情是人所需要的、嚮往的、和歌訟的。

愛情不僅珍貴、而且是大有能力的, 足夠抵擋許多對愛情的威脅與攻擊。

雅歌8:6,7可以說是雅歌書對愛情的總結;這也是整卷書惟一提到耶和華的句子。

所以,我們應該可以放心地把新郎及新婦人間愛情的特性、也投影到神和人之間的愛。

為什麼把愛和死並列呢?它們不該是完全的相反嗎 — 愛使人的生命豐富、死使人的生命枯竭。

但是愛與死有相似之處:愛火可以燃燒了整的個心、死亡可以消毀了整個的人。

被愛火的燃燒是我願意的、被死亡的消毀是我不願的;但它們對我的影響是無法避免的。

愛到深處就自然而然的有一個要求:它是惟一的交點。

這交點是在那愛的對象上,把我的所有的情感、期待、努力放上去。這交點也就是嫉恨,一切其他的事都不可以影響到愛的交聚。

愛情與嫉恨是一體的兩面:有愛才會有恨、不理不睬不是不愛、不是恨、而是無關。

愛和恨、它們的力量是同樣的大。是堅強也好、殘忍也罷,那所產生的電光(能力)如火焰、甚至是和耶和華的烈焰並列。

這種的愛情觀念是與世界上的情慾大不相同。情慾把人帶到只要、不給的慾望中;而聖經中的真正愛情是燃燒自己的愛。

捨己的愛完成了愛的真諦。是耶穌先完成了愛、才使我有愛的堅強;是耶穌為我上十架的愛,才使我有「盡心、盡性、盡力愛主我的神」 的可能。

這樣來看,死與愛不是兩極的不相容了。死不能拘禁愛、不僅表現在耶穌對我的愛上,也使我知道死不能拘禁我對耶穌的愛。

死是最後、惟一的機會,完全的把自己交給主、使無阻攔、無限制的支取主的生命成為可能。

然而,今天在主的愛中、得享今天所需要的能力,直到那點名的日子。對我、這己經是足夠了。

— 2018 每日讀經 — 雅歌 4:1-6:13

2/6/2018 星期二 雅歌 4:1-6:13

「北風阿、興起!南風阿、吹來,吹在我的園內、使其中的香氣發出來。願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裡、喫他佳美的果子。」 (歌4:16)

自從基督教作家Gary Chapman在1995發表了他最有名的著作「愛的五種語言(Five Love Languages)」之後,不論是教內、教外,都有許多不同的機構、教會引用其中的原則,來教導、幫助人。

這五種愛的語言是:禮物、時間、鼓勵、服務、和肢體接觸。

每一個人天生的對這五種愛的語言接受程度不一樣:有的人喜樂接受禮物、另一些人覺得花時間陪他最重要…。

同樣的每一個人天生的對這五種愛的語言的給予受程度不一樣:有的人以為只要幫他多做點事就是愛他的表示、而另一些人覺得除非有親蜜的擁抱,否則無法表達他對對方的愛…。

所以,怎麼樣發現對方對愛的語言接受程度,而改變自己對愛語言的給予方式?這是Chapman論點的主題。

愛的五種語言在人際關係的處理上的確提醒、也幫助了不少人;但總是覺得那似乎少了一些聖經對愛的詮釋。

雅歌裡的新婦卻是這樣的來描述她對新郎之愛:「願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裡、喫他佳美的果子」– 她是屬於他的,她就是他自己的園子。

她怎麼樣來準備自己、怎麼樣來來表示她對他的愛呢?「北風阿、興起!南風阿、吹來,吹在我的園內、使其中的香氣發出來」。

這不是她為了他所需要的愛的語言而準備自己;而是她願意為他付上成長、成熟、發出香氣的代價:北風阿、興起!南風阿、吹來!

北風是冷得刺骨的風、但常帶著雨;南風是溫暖宜人的風、但總是乾燥難熬的。

原來,她為了他、聖化了她自己和對方的需要;不論在什麼困難的環境下,她願意為了他潔淨自己。

這其不是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期許嗎? —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林後11:2,3)。

那麼,我是怎麼樣來愛我所愛的人?

— 2018 每日讀經 — 雅歌 1:1-3:11

2/5/2018 星期一 雅歌 1:1-3:11

「良人屬我、我也屬他,他在百合花中牧放群羊。我的良人哪、求你等到天起涼風、日影飛去的時候、你要轉回、好像羚羊、 或像小鹿在比特山上。」 (歌2:16,17)

雅歌是一卷又容易讀、卻又難懂的書。

容易讀是因為短短的八章、只佔六頁紙、一下子就讀完了;容易讀是因為它講的是愛情故事、是一首長詩、很吸引人。

難懂是因為它中間許多的對話、不知道是誰對誰說的? 難懂是因為它中間露骨的描述倒底是字面的意思、 還是屬靈上的含意?

有一個可能的解釋是基於:神對造人後「甚好」 的評語是同時在屬靈上的、及身體上的。

屬靈上的甚好,因為人有神的屬性、可以與神溝通;身體上的甚好, 因為神一切的創造都是美的,人就是神最美的創造。

所以,人也可以歡喜、快樂地在身體上看到神所創造的美。 從這個角度來看,照字面來解讀雅歌是可以接受的。

在身體上的感情、歡樂是在愛慕及責任的構架之中。那是基於委身、 無私的愛,不是只有要求及得到,而是為對方的好處著想。

基督徒雖然絕不在淫亂的事上有份、但絕對的禁慾主義是不需要的。

所以,在新婦歌訟的良人屬我、我也屬他之後,新郎仍去放群羊 — 這是愛慕及責任的並行。

求你等到天起涼風、日影飛去的時候、你要轉回 — 這是對委身該有的回應。

如果我們不能欣賞神在人身體上創造的美,在愛情中享受神所設立的結合,是不是辜負了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一份極寶貴的心意呢?

2015 讀經默想 – 歌5-8章

9/16/2015 星期三 歌5-8章

「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歌8:6)

愛情是人所需要的、嚮往的、和歌訟的。

愛情不僅珍貴、而且是大有能力的,足夠抵擋許多對愛情的威脅與攻擊。

雅歌8:6,7可以說是雅歌書對愛情的總結;這也是整卷書惟一提到耶和華的句子。所以,我們應該可以放心地把新郎及新婦人間愛情的特性、也投影到神和人之間的愛。

為什麼把愛和死並列呢?它們不該是完全的相反嗎 — 愛使人的生命豐富、死使人的生命枯竭。

但是愛與死有相似之處:愛火可以燃燒了整的個心、死亡可以消毀了整個的人。

被愛火的燃燒是我願意的、被死亡的消毀是我不願的;但它們對我的影響是無法避免的。

愛到深處就自然而然的有一個要求:它是惟一的交點。

這交點是在那愛的對象上,把我的所有的情感、期待、努力放上去。這交點也就是嫉恨,一切其他的事都不可以影響到愛的交聚。

愛情與嫉恨是一體的兩面:有愛才會有恨、不理不睬不是不愛、不是恨、而是無關。

愛和恨、它們的力量是同樣的大。是堅強也好、殘忍也罷,那所產生的電光(能力)如火焰、甚至是和耶和華的烈焰並列。

這種的愛情觀念是與世界上的情慾大不相同。情慾把人帶到只要、不給的慾望中;而聖經中的真正愛情是燃燒自己的愛。

捨己的愛完成了愛的真諦。是耶穌先完成了愛、才使我有愛的堅強;是耶穌為我上十架的愛,才使我有「盡心、盡性、盡力愛主我的神」的可能。

這樣來看,死與愛不是兩極的不相容了。死不能拘禁愛、不僅表現在耶穌對我的愛上,也使我知道死不能拘禁我對耶穌的愛。

死是最後、惟一的機會,完全的把自己交給主、使無阻攔、無限制的支取主的生命成為可能。

然而,今天在主的愛中、得享今天所需要的能力,直到那點名的日子。對我、這己經是足夠了。

2015 讀經默想 – 歌1-4章

9/15/2015 星期二 歌1-4章

「良人屬我、我也屬他,他在百合花中牧放群羊。我的良人哪、求你等到天起涼風、日影飛去的時候、你要轉回、好像羚羊、或像小鹿在比特山上。」 (歌2:16,17)

雅歌是一卷又容易讀、卻又難懂的書。

容易讀是因為短短的八章、只佔六頁紙、一下子就讀完了;容易讀是因為它講的是愛情故事、是一首長詩、很吸引人。

難懂是因為它中間許多的對話、不知道是誰對誰說的?難懂是因為它中間露骨的描述倒底是字面的意思、還是屬靈上的含意?

有一個可能的解釋是基於:神對造人後「甚好」的評語是同時在屬靈上的、及身體上的。

屬靈上的甚好,因為人有神的屬性、可以與神溝通;身體上的甚好,因為神一切的創造都是美的,人就是神最美的創造。

所以,人也可以歡喜、快樂地在身體上看到神所創造的美。從這個角度來看,照字面來解讀雅歌是可以接受的。

在身體上的感情、歡樂是在愛慕及責任的構架之中。那是基於委身、無私的愛,不是只有要求及得到,而是為對方的好處著想。

基督徒雖然絕不在淫亂的事上有份、但絕對的禁慾主義是不需要的。

所以,在新婦歌訟的良人屬我、我也屬他之後,新郎仍去放群羊 — 這是愛慕及責任的並行。

求你等到天起涼風、日影飛去的時候、你要轉回 — 這是對委身該有的回應。

如果我們不能欣賞神在人身體上創造的美,在愛情中享受神所設立的結合,是不是辜負了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一份極寶貴的心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