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2015 星期三 歌5-8章
「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歌8:6)
愛情是人所需要的、嚮往的、和歌訟的。
愛情不僅珍貴、而且是大有能力的,足夠抵擋許多對愛情的威脅與攻擊。
雅歌8:6,7可以說是雅歌書對愛情的總結;這也是整卷書惟一提到耶和華的句子。所以,我們應該可以放心地把新郎及新婦人間愛情的特性、也投影到神和人之間的愛。
為什麼把愛和死並列呢?它們不該是完全的相反嗎 — 愛使人的生命豐富、死使人的生命枯竭。
但是愛與死有相似之處:愛火可以燃燒了整的個心、死亡可以消毀了整個的人。
被愛火的燃燒是我願意的、被死亡的消毀是我不願的;但它們對我的影響是無法避免的。
愛到深處就自然而然的有一個要求:它是惟一的交點。
這交點是在那愛的對象上,把我的所有的情感、期待、努力放上去。這交點也就是嫉恨,一切其他的事都不可以影響到愛的交聚。
愛情與嫉恨是一體的兩面:有愛才會有恨、不理不睬不是不愛、不是恨、而是無關。
愛和恨、它們的力量是同樣的大。是堅強也好、殘忍也罷,那所產生的電光(能力)如火焰、甚至是和耶和華的烈焰並列。
這種的愛情觀念是與世界上的情慾大不相同。情慾把人帶到只要、不給的慾望中;而聖經中的真正愛情是燃燒自己的愛。
捨己的愛完成了愛的真諦。是耶穌先完成了愛、才使我有愛的堅強;是耶穌為我上十架的愛,才使我有「盡心、盡性、盡力愛主我的神」的可能。
這樣來看,死與愛不是兩極的不相容了。死不能拘禁愛、不僅表現在耶穌對我的愛上,也使我知道死不能拘禁我對耶穌的愛。
死是最後、惟一的機會,完全的把自己交給主、使無阻攔、無限制的支取主的生命成為可能。
然而,今天在主的愛中、得享今天所需要的能力,直到那點名的日子。對我、這己經是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