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2017 星期日 利未記 26:40-27:34
「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 (利 26:42,43)
近年來,人們對於環境的保護和維持的注意開始高漲;除了鼓勵大眾不可隨意浪費自然資源之外,也盡力想辦法用人工來恢復一些從前的自然景觀。
然而,最新的研究數據顯示,大部份的人工恢復計劃並沒有達到我們原先期望的目標;反而是在花了錢、費了力之後,沒看到它的長期果效。
所以,現在環保界的理論又有了這種傾向:除非萬不得已、儘量不要以人工的方法來改變大自然的環境。
其實,這種理念在聖經上早已經就有了:「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26:43a)。
原來,地享受安息的時候、就是在荒廢無人的時候。人是地無法享受安息的主要原因、人是破壞大自然的罪魁禍首!
聖經並不止停在這裡,還把其中的原因向我們說明了:「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26:43b)。
當人厭棄了神的法則時,物慾的貪婪、無止境的採伐、道德的彽落、社會的不公…都帶來了神對人罪孽的刑罰。
當人在離開了他所依賴致富的地之後、地看起來是荒廢無人的、但實際上、地正在享受無人的安息呢!
所以,被罪惡所捆綁的人、他們所帶來的傷害,不僅是對社會的、也是對大自然的。
還好、人還是有一條出路,因為神是一位守約的神:「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26:42)。
神守約,因而祂要記念這地。
所以,不論從切身的好處、或環保的論點來看,我們喜愛神的典章、樂意尊守神的律例都是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