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利未記 26:40-27:34

3/26/2017 星期日 利未記 26:40-27:34

「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 (利 26:42,43)

近年來,人們對於環境的保護和維持的注意開始高漲;除了鼓勵大眾不可隨意浪費自然資源之外,也盡力想辦法用人工來恢復一些從前的自然景觀。

然而,最新的研究數據顯示,大部份的人工恢復計劃並沒有達到我們原先期望的目標;反而是在花了錢、費了力之後,沒看到它的長期果效。

所以,現在環保界的理論又有了這種傾向:除非萬不得已、儘量不要以人工的方法來改變大自然的環境。

其實,這種理念在聖經上早已經就有了:「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26:43a)。

原來,地享受安息的時候、就是在荒廢無人的時候。人是地無法享受安息的主要原因、人是破壞大自然的罪魁禍首!

聖經並不止停在這裡,還把其中的原因向我們說明了:「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26:43b)。

當人厭棄了神的法則時,物慾的貪婪、無止境的採伐、道德的彽落、社會的不公…都帶來了神對人罪孽的刑罰。

當人在離開了他所依賴致富的地之後、地看起來是荒廢無人的、但實際上、地正在享受無人的安息呢!

所以,被罪惡所捆綁的人、他們所帶來的傷害,不僅是對社會的、也是對大自然的。

還好、人還是有一條出路,因為神是一位守約的神:「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26:42)。

神守約,因而祂要記念這地。

所以,不論從切身的好處、或環保的論點來看,我們喜愛神的典章、樂意尊守神的律例都是理所當然的!

2017 每日讀經 — 利未記 25:47-26:39

3/25/2017 星期六 利未記 25:47-26:39

「不可作甚麼虛無的神像你們不可作甚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向他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未記26:1)

利未記26章以兩句重復的句子「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26:1)、「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26:44),來勾畫了神與以色列百姓立約的輪廓。

這個約是前約的延續:「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26:44,45)。

以色列民要守約的部份,不止是那些生活習慣和祭祀的儀式;最要緊的還是敬拜的對像。

崇拜偶像對現代人來說是很古遠的;現在,在美國還有誰拜偶像呢?可能只有在其他未開發的國家中,還有雕刻的偶像、石像吧!

但我們卻常常忘掉了自己的偶像:為什麼我們還滿在乎雜誌封面的照片是誰?為什麼當錯過了一個想看的電視節目或球賽時,我們有些懊惱?

老實說,我們腦筋裏常常想的是什麼?

偶像是無所不在的,大部份人在不知不覺中都有了自己的偶像。

想到這裏,利未記26章突然顯得與我很有關係了:是不是利未記所警告當時以色列民的,與我今天遇到的問題原是一樣的?

讀了利未記中嚴厲的警告後,讓我們問自己:什麼是我的偶像?也讓我們下決心:我要除去我的偶像!

偶像的體積、音量可能不大;但那小小的東西、那不止的噪音,卻讓我們的心遠雜了神。

今天,在神的光中,我敬拜的是什麼?是誰?我該怎麼辦?

2017 每日讀經 — 利未記 25:1-46

3/24/2017 星期五 利未記 25:1-46

「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也要准人將地贖回。」 (利25:23,24)

利未記25章是有關以色列人佔據迦南地後,與土地有關的律例。

第一:要讓土地享安息年;第二:有關地、及奴僕的贖償;這是百姓還在曠野時,耶和華所定規的。

這一方面可使百姓對神的應許建立信心,另一方面提醒百姓,對土地、及財富的擁有慾要有節制。

這些規定是要讓人看見,神才是土地的主人和擁有者,沒有人能把這地完全當作是自己的。

慶祝禧年(每隔50年)時,也要回顧神的恩典,來做為良好人際關係的基礎。

為禧年而設的律例,特別謹慎,因為影響土地、住宅和人。

一個人只有資格享受在這片土地上出自勞力的收穫,而且,在禧年奴隸要被釋放。

「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只有當我們活在神面前的時候,我們才有一個正確的人生觀。

人是很容易把暫時當永恆 — 中國人「有地斯有財」的觀念,把許多人的時間、精力都投資在房地產當中了。

其實,「地不可永賣」在歐美社會也是真實的,因為沒有人能把他的地產保留到永久。

同樣的,沒有一個人對任何其他人有絕對的、最終的擁有權。

律法又特別規定,對被賣為奴的人不可嚴嚴地管轄;這些律例嚴密地訂立了社會秩序。

人與產業和擁有物之間的關係,都是以他和神的關係為基礎 –「要敬畏你們的神,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25:17)。

我把現今的環境當成我永久的家嗎?

我的生命是為了財富、和別人嗎?

信心的偉人把他們自己都看成是客旅、是寄居的(希11:13),我呢?

2017 每日讀經 — 利未記 23:33-24:23

3/23/2017 星期四 利未記 23:33-24:23

「第一日為聖安息、第八日也為聖安息。第一日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和棕樹上的枝子、與茂密樹的枝條、並河旁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七日。」 (利23:40)

住棚節、和逾越節以、及五旬節,為神給以色列人的三大節期;「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 (申16:16) 。

住棚節同時也是秋季的三個聖經的節期之一(另兩個節期是:吹角節、與贖罪日)。

住棚節的意義,首先是慶祝秋季的豐收:「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就從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第一日為聖安息、第八日也為聖安息」(23:39)。

因此,住棚節也稱收藏節(出23:16)。從這個角度來看,住棚節相當於美國的感恩節;以色列人籍著這個節日,集體在神面前感恩。

住棚節的另外一個意義是:紀念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的經歷:「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裡」(23:43)。

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四十年,但是 神在他們中間保守、供應他們一切的需要,以致「這四十年、你的衣服沒有穿破、你的腳也沒有腫」(申8:4)。

所以,住棚節也象徵神的同在。

以色列人搭建住棚節的棚子時,屋頂是最重要的部分;但並不是要建得特別堅固、剛好相反,在屋頂只鋪上一些樹枝、樹葉類。

因為,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流四十年,住在不蔽風雨的簡陋的棚子裡,神的同在是他們惟一的倚靠,卻也是最穩固的倚靠。

住棚節的第一日開始「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和棕樹上的枝子、與茂密樹的枝條、並河旁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七日」(23:40)。

以色列人手拿著一種柑橘類水果代表「美好樹上的果子」;另一手拿著棕樹枝、柳枝向著四方搖動, 慶祝豐收和感謝 神的同在、在神面前歡樂。

主耶穌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

今天,我們也應該成為「美好樹上的果子」,不僅應該追求認識真理、也應活出好行為。

另一方面,教會雖有各種各樣的人,背景、經歷不相同;但大家應該彼此接納、互相勸勉,團結一致(捆成一束),成為合一的屬靈團體。

2017 每日讀經 — 利未記 22:17-23:32

3/22/2017 星期三 利未記 22:17-23:32

「當這日、你們要宣告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23:21,22)

利末記23章宣告了耶和華的節期。

以色列的年歷是以逾越節和無酵節為開始,以此提醒百姓,他們所以能存在的原因是神的拯救。

初熟之日後的七個星期之後,一切都作物都收成了,就要守收割節(五旬節) 。

在勞碌過後,停下工作,奉獻上素祭、奠祭、贖罪祭、及平安祭;享受神的保守及同在、並記念這一切都由神而來的。

在這一切的禮儀之後,神特別加上一句命令:「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

在整章的經文當中,這一節(22)與其他節期的指示也許不很相稱,但更顯得它的特殊了。

接下來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再一次提醒以色列人,其原因是在收莊稼時,不要忘了神子民的身份、要表彰神的品德。

神照顧窮人和寄居的需要,所以,我們也有照顧他們義務。

神的眷顧及供應是深入到生命的每一個層面,不僅是屬靈上的;也是生活、物質上的需要。

做為神的兒女,我們在豐富的當中最少要做到的該是「不割盡田角、不拾取遺落」。

這與資本主義社會的錙銖必較、不放過任何賺錢機會的心態是非常不一樣的。

今天,神在我物質上生活需要的供應豐富嗎?

我該怎樣地向神表示我的感恩?

我是個錙銖必較的人嗎?

我能做到神對我在善行上最基本的要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