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2017 星期二 利未記 21:1-22:16
「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不可出聖所、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我是耶和華。」 (利21:10-12)
自從中學唸了孔子的這一句話:「士志於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議也」以後,原來就對飲食和穿著不注意的我,就更加有意的逃避美食、和華衣了。
長年對飲食的疏忽、可能是我這一輩子腸胃病的源頭;而對於穿著的選擇、至今還得仰賴妻女經常的提醒。
這不是說孔子害了我、只能怪我自己斷章取義!
然而,對衣著的印象最深刻的一次,該是兩年兵役期的少尉授階了。
在頭六個月的受訓時期,穿的是二等兵用過的舊衣物;常是蓬首垢面的靠在樹根上喘氣、乘涼;遠遠看到新兵訓練班長、就繞道而行,免得麻煩上身。
然而,六個月下來,當身上穿著軍官製服、戴上了軍階之後,不知不覺地立刻腰也挺了、人也直了、精神奕奕地向前走;不但不再害怕訓練班長,而且得接受班長給的敬禮呢!
同樣的,大祭司的穿著、不只是為了自己、也帶表了他的身份 – 他是神和人之間的中介,把人的獻祭帶到神的面前、也把神的祝福和恩典帶到人的中間。
所以,他的頭上倒有膏油、承接聖職、穿了聖衣;這表明他高貴的身份、重要的責任。所以,他不可蓬頭散髮、不可撕裂衣服、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今天,我們都是君遵的祭司,所以在穿著上,也不可隨便:蓬頭散髮固為不該、輕挑隨便也有失體面。
這不是因為自己的喜好、而是因為祂是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