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約翰壹書 5章

8/26/2016 星期五 約翰壹書 5章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 (約壹5:1,2)

雖然子女的長像、和個性多少都有與父母相似的地方;但是,為人父母的總是喜歡聽到旁人對這一類的誇讚之辭。

除此之外,最能讓父母欣慰的就是自己子女之間的兄友弟恭、相親相愛了!

這正是我最近的感覺:上週五在洛杉磯,是二女兒上研究所的白袍典禮。除了妻子和我開車南下幫助她打點宿舍外,大女兒也特地請假飛到洛杉磯參加典禮。

看到她們姊妹之間彼此的照顧、相親相愛,像是一對無話不談的好朋友;身為父母的我們心中充滿了感恩!

因為,我們可以留給她們的不是許多的家產;而是她們對神的信靠、和她們之間彼此的相愛、和相顧。

這是神的恩典,讓我們現在就可以看到這廿多年的禱告、已經蒙了神的垂聽。

同樣的,基督徒之間的彼此相愛、和相顧,對我們的天父來說,相信也該是一件令祂欣慰的事吧!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5:1):基督徒愛神,也必愛其他從神生的。

兄弟姊妹之間的彼此相愛該是一件最自然不過的事了 — 因為,我們有同一位父親(天父):兄弟姊妹本是同根生,其間的相親豈不是理所當然的事嗎?

如果這個原因還不夠讓我們彼此相愛的話;使徒約翰再提醒我們:我們若愛神、就該遵守他的誡命。

主耶穌給我們的一個新命令,就是彼此相愛;我們愛神的兒女,就是遵守神誡命、愛神的證明。

如此看來,我們沒有任何藉口可以不愛自己身旁的兄弟姊妹了!

2016讀經默想 — 約翰壹書 4:7-21

8/25/2016 星期四 約翰壹書 4:7-21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約壹4:10)

從理智和認知上來說,神對我們人的愛是一個奧秘。

因為,神的愛是非常獨特的,是無法用我們從人際關係的經歷來解釋的。

從人的經驗中,別人之所以愛我、或需要我的原因,是由於他可以從我的身上得到一點好處。

在一個人治的社會中,所希望能達到最理想的一個和協的社會,就也只能夠建築在大家可以互相的從對方取得好處的同時,也不要傷害、影響對方的利益上面而己。

然而,神卻是不需要、也沒有意願從人身上得到任何好處;祂反而情願把人生命中最大的需要 – 被接納 – 白白地送給我們。

所以,除非是完全的降服在神的面前,人是很難理解、也不容易接受這白白的禮物的。

難怪許多人、許多宗教,還是勸人努力去做一個好人,來嬴得神對他虧欠的饒恕。

但是,神的愛是超越我們的經驗和想像的。祂愛人,因為我們是祂的傑作、擁有祂的形象;而不是因為我們比別人更好、值得祂的愛。

世人犯了罪,都是在絕望中的大罪人;但現在因為耶穌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我們有足夠的理由和把握,以自己的本像來到神的面前。

自有永有的神不需要我們任何東西。我們的獻祭、讚美、服事都是在被祂接納之後的自發之舉、不是來到神面前的交換條件。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

今天,我之可以以自己的本像來到神的面前,就見證了神對我的愛。

神要的是我這個人,不是我的奉獻、讚美、或服事。

2016讀經默想 — 約翰壹書 3:18-4:6

8/24/2016 星期三 約翰壹書 3:18-4:6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約壹3:18)

每個人都有被愛的需要、也有愛人的能力;但這個被愛的需要、與他愛人的做法上面,卻常有一些落差。

如果他自己能靜下心來,公正、客觀地來檢驗這些落差的話,相信對他的人際關係會有很大的幫助。

我們愛人是為對方著想,尋找以恩慈為他的好處、在實踐中來幫助他。

我們希望被人愛,是期待著心愛的人可以填滿我們心中的那些無法填滿的空處。

問題是我們給出去的愛、與我們想要得的愛一樣,還是免不了由我們自己的觀點和角度出發。

每個人從他自己的觀點和角度出發,這與被愛的一方是很難一致的,問題就出在這裡了。

所以,在愛中要達到的好、在愛的接受和施與上,我們要有一個雙方都接受的客觀標準:這就是神所認為的好。

在整體、長遠的觀點來看,一個人所需要的好處,並不見得是立即的祝福、或短暫的利益。

從神而來的福氣總是雙面的:它是祝福與更正、成長與修剪、恩賜和等待的綜合。

只有當我們的心被神的愛觸摸到了以後,我們才能去心甘情願的去接受神的愛,及神藉著他人給我們的愛。

同樣的,當我們不知道要怎麼去愛人的時候,一個禱告的心、一分鑑察的靈是不可缺少的。

因為,我們給出去的愛該是最好的、最長遠的;不只是對方現在就想馬上得到的。這需要從神來的智慧。

這就是行為和誠實上的愛。(約壹3:18)

誠實是基於真理的;真理只有一個來源,那是從神而來的。

把我們所愛的人完完全全的帶到神的面前,那是能給他最大的愛了。

2016讀經默想 — 約翰壹書 3:8-17

8/23/2016 星期二 約翰壹書 3:8-17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約壹3:16,17)

無論是古今中外,從梁山伯與祝英台、到羅蜜歐與茱麗葉;至深的愛,常常與捨命連在一起的。

基督徒當然更是知道:主耶穌為我們捨命是愛我們的最偉大的顯明;同時,約翰壹書也告訴我們:為同為主內肢體的弟兄姊妹捨命是理所當然的。

即然,聖經是如此的吩咐我們,我們也願意這麼去做。

然而,就像梁祝的愛情故事一般;我們可能把這些概念理想化了:那是在一個理想、完美的情況下才會發生的。不是嗎?事實上,在我們自己身上發生的可能性相當的小。

有個理想化的遠景並不是件不好的事:我們的理想越多越好、是個人生趨動向前的力量。

但是,我們也得小心,不要讓理想變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以致於變得只活在自己的夢想裡,而忘了看看身邊現實的環境。

所以,使徒約翰在「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這個崇高的標準之後,突然筆鋒一轉,問我們:「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是的,我們容易說:「我願為弟兄捨命」;事實上,我們也真心的願意這樣去做。

但是,當真正遇到一位在活中正在窮乏的弟兄時,卻難有行動上的幫助。總認為,他還沒有到我要為他捨命的地步。

一個愛他夢想中的教會、過於愛他眼前的弟兄姊妹的人,很容易在不知不覺間、就變成第一個破壞他自己夢想的人。

2016讀經默想 — 約翰壹書 3:1-6

8/22/2016 星期一 約翰壹書 3:1-6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約壹3:2)

黃沃樞長老今年用三個主日為我們講解了「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約壹4:17),可見得我們照著主的樣式,在這個世界上生活是多麼的重要。

雖然,就像一些聖經包上所繡的「耶穌會怎麼做?」(WWJD: What Would Jesus Do? );要知道「祂如何」,的確是我們今天的一個很大的挑戰。

然而,我們還是處處要學主的樣式。

而且,我們有一個很大的盼望:眼前的掙扎、與難處都要過去。

雖然,在我們有生之年的將來會如何、還未顯明給我們看到;但當主顯現的時候、我們必要像他。

所以,問題還是在:我們在這世上該如何?

我想,這個答案可能就在前面幾節的經文:「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2:28)

今天,我們常住在主裡面,就可以更像他;這也是為主再來的預備。

我們現在要問自己的問題是:主顯現的時候,我是坦然無懼呢?還是自覺羞愧呢?

我們已從主受了恩膏,常存在我們心裡。(2:27)

所以,並不用人教訓我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我們就可以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