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2016 星期四 馬太福音 6 章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太6:14,15)
人際關係是現代社會的一個重要的議題。
有人說這是因為綱路、手機的發達,使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沖淡了;所以許多以前未曾浮現的問題都顯明出來了。
但也正因為這資訊發達的時代,使人人都有機會去找到大量的快速解決之道;所以每一個人都能成為婚姻關係、親子關係的專家。
然而,平心靜氣的檢討下來,真正這樣子就被解決了的人際關係問題卻是不多。
是不是在這些資訊中,我們卻不經意地忽略了聖經的教導呢?
主耶穌在教導門徒禱告的主禱文中,在人際關係上只有這麼一句精簡的話:「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6:11)。
這卻是所有人際關係上最重要的基礎!
這個原則是這麼的重要,以致於主耶穌在主禱文之後,馬上又加了一句解釋:「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為什麼呢?因為所有人際關係上的困難,可以說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這就是從當事人自己的角度出發;吃虧、不公平的待遇都是衝著我而來的!
主耶穌要我先免了別人欠我的債,但這實在是不容易的一件事。
然而,免了人的債並不是因為我比他好、我比他寬宏大量;而是我深知道我欠了神的債有多麼的高、神免了我的債,讓現在我有多麼的輕省。
我如果不饒恕人的過犯,難道我能經得起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我的過犯嗎?
一個真誠的禱告是不可能不改變一個的心態的。
我不可能一面為我自己的救恩感謝神;又在同時厭惡、控訴被神同樣愛的另一個人。
只有在我把自己所有的苦毒和控訴在神面前交託了之後,先求神對我自己的醫治和饒恕,成為先為自己的祈求,我才有那個資格、和容量為別人的代禱。
在我能成為使人和睦的人之前,主,求你先饒恕我的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