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馬可福音14:1-11
11/24/2016 星期四 馬可福音 13:32-14:11
「耶穌說、由他罷,為甚麼難為他呢?他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他所作的、是盡他所能的,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 (可14:6-8)
從小開始,在我所有的記憶中,聰明乖巧、最得老師喜愛的同學,總是非女生莫數。
雖然我們這些粗枝大葉、常遭老師處罰責罵的男生嘴上不服氣;但憑良心說,還不得不承認,她們的確是比我們好。
隨著年歲的增長,在這方面的男女之別漸漸消失了;直到我信主、進了教會之後,又開始有了這種感覺。
因為,姊妹們的心思的確比較細膩,對屬靈的事也比較認真;結果當然是走在弟兄們的前面。
其實,這不僅是我個人的感覺而己,也有聖經的根據:主耶穌在地上最後的一週裡,所稱讚的僅有兩個人;而且兩位都是女性。
一位是不在耶穌身邊的窮寡婦(12:41-44);另一位是常跟耶穌的馬利亞(14:3-9,約12:3-8)。一位是寡婦、另一位是未出嫁的閨女。
但她們有相同之處:都不是有錢人、也沒有說什麼話,但她們以行動來表示了她們對主的愛、顯明了她們對主的了解,真正的摸到了主的心腸。
事實上,聖經原文用同一個字來形容她們所做的:「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12:44)的一切…都;與「是盡他所能的」(13:8)的盡,在希臘文是同一個字:所有的。
主珍惜的不是她們的擺上價值值多少;不論是兩個小錢、或三十兩銀子都不算什麼,而是她們愛主的心,用她們的行動,在主最希望的時刻為主完全的擺上。
馬利亞如果不知道主即將上十字架,主耶穌怎會為她解釋說:「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14:8)的呢?
可見得:做的對、做的好、做的美不但是要有行動、還要在最恰當的時候有行動。
當彼得、雅各、約翰在迷迷糊糊的打瞌睡(14:32-42)之前,馬利亞早以知道、也體會了主將要的擺上。
今天在教會裡,如果弟兄們還是同樣的迷糊、落後在姊妹們之後還不自知;不但傷主的心,也拖延了神國的擴展。
弟兄們!我們能不儆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