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rough the Bible 2016 Luke 10:21-42

2016讀經默想 — 路加福音 10:21-42

12/13/2016 星期二 路加福音 10:21-42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路10:33)

看到一件不幸的事,人總會有些同情心的;就如中國人所說的「側隱之心,人皆有之」。

但如果像孟子一樣,只憑這一點,就論定人性本為善;就有失於偏頗了。

聖經不問一個人是否有同情心,而是問他有没有同情心之後的行動。

耶穌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中,沒有講到那二個見死不救的祭司、和利末人的心裡狀況,只說他門從另一邊繞過去了。

我相信他們還是有同情心的,只是估計了一下當時的狀况,就選擇了視而不見的作法。他們是可以找到足夠的理由來消滅從同情心來的感動的。

因為這個被強盜打傷的人有很大的需要:他需要水、需要療傷、需要食物、需要住宿、需要保護、需要友情、需要關心;這不是一點側隱之心就可解決的問題。

但是,只有這位好撒瑪利亞人看見他,就動了慈心,「動了慈心」原義是胃腸絞動,直通心腸的一個深刻的感覺。不但有深刻的感情、也帶有強烈的意志。

所以,位好撒瑪利亞人所行的不只是由於一時的衝動,而且也是意志上完全的負責及承擔。

耶穌看見我們,對我們就是同樣的動了慈心:衪知道有許多人雖然脚上沾著衪在十字架上為他們所流的血,他們還是排斥祂。

許多人情願再有更多的理由、留在罪中;衪還是願意把衪的生命為他們捨了。

有很多的宗教都勸人行善;用的是功利、陰德、回報做為它的動力。

基督徒行善卻是因為我們已經得了基督的生命;白白的得的多,我們就可能白白的捨的多。

基督明知得衪好處的十之八九都不會感謝衪;衪還是照樣給。

我們給不是我們自己的,而是在喜樂中從基督來的豐盛。這就是愛神愛人的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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