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Through the Bible 2016 Luke 13

2016讀經默想 — 路加福音 13章

12/16/2016 星期五 路加福音 13章

「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麼?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路13:14,15)

大多數人都是滿有好奇心、對身邊發生的事也很有興趣、希望對所有的事都可以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

就像兩週前,奧克蘭的倉庫大火;燒死了36個人。這件悲劇是如此的靠近我們所居住的地方,對我們的震撼的確不小!

因為罹難者都是愛好、或從事藝術工作的年青人;他們的衣著外表、行為尺度,與我們這些中國移民非常的不一樣。

雖然我們嘴上不說,心裡面難免會如此假設:是不是這些人比灣區的眾人更加有罪,所以受到神這樣的懲罰?

主耶穌也遇到了有人問衪類似的問題。基本上,這些人在這問題中有兩個假設:

第一, 如果神是公義的掌權者,這些事件必是出於神公義的懲罰;所以,這些人的罪孽深重。
第二, 如果不是如此,神要不是不公義,讓無辜的人白白失去生命、要不然就是無能、不掌權世事。

主耶穌的回答是非常的直接了當:「不是的!」。這兩個假設都完全錯誤!

首先,神是公義的。但神的公義不是像人自以為義一般的狹窄:在祂完全的公義中,沒有一個人能逃避不滅亡的命運。

其次,神是掌權的。就是因為祂的掌權,今天我們才可能不致滅亡;今天我們才可能還有悔改的機會。

所以,我們應該怎麼來看這些不幸的事件呢?只能以福音的角度來看。

如果,這件事把我們帶到自義的裡面,我們的罪豈不是更深了嗎?

如果,這件不幸的事不能把我們帶到傳福音的急迫性裡,我們的同情心到那裡去了?我們忍心看到這些人白白的滅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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