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申命記 4:41-5:33

4/29/2017 星期六 申命記 4:41-5:33

「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說、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申5:3,4,6)

在這個非常注重個人化的社會中,我們已經很習慣於在資訊、娛樂、喜好的個人化選擇:身為消費者,人以為所有的事物都應該圍繞著自己。

但在自我中心的同時,我們也希望能夠有良好的人際關係、過一個平順的生活。所以,一般人對於約、或誡,難有好的印象;更不用提舊約中的十誡了。

基督徒可能也難以倖免,十誡是律法的核心;今天我們是因信稱義、律法是為了使人知罪;既然我們已經認罪悔改,十誡也就不再那重要了!

可是,每一次聖經提到十誡時,並不是像一般人所想像的一、二、三…依次例舉了十誡的內容;而是融入一段殷切的勸勉當中。

所以,如果我們對十誡的印象只停在硬梆梆的律法上面,那是不正確、也是非常可惜的。

十誡是神對祂子民的勸誡、教導;就像父母對孩子們的要求一般,愛的成份是遠超過律法的成份。

而且,在十誡的解說之前,神總是先提:「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這豈不是再一次的強調:十誡的頒佈是基於神和選民的良好關係、十誡的內容也是為了維持神和選民的良好關係。

「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這個「今日」,不僅是當時將進迦南的以色列人的今日,也是我們當前的今日。

所以,在今日,十誡應該不是過時的、也不是要我們勉強去遵守的;而是基於神往日對我們的恩情,使我們今天心甘情願去遵守的!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