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017 星期日 王上 6:1-33
「耶和華的話臨到所羅門說、論到你所建的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 (王上6:11-13)
不論是聽朋友講、或者我們自己講給朋友出門祣遊的經驗時,沒有一個人會把帶回來的景點簡介,一五一十地把那些客觀的尺寸、或是歷史背景一字不漏地唸給大家聽;總是把這些事實,經過消化以後,挑自己有感受的、印象深厚的說出來。
列王記上6-7章基本在敘述所羅門所建聖殿的過程和聖殿的格局、和尺寸。
但是,才剛開始記載有關這主題不多久,突然插入一段6:11-13「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這似乎是不相關、但是己經重覆過好幾次的話。
這是耶和華親自對所羅門說的,自然有其重要性;其次,這也是聖經要提醒我們,這不是個祣遊景點的說明書 — 在我們想仔細把聖殿的建築在腦海中重建之時,不要忘記聖殿所代表的意義。
這是在提醒我們,在聖殿金壁輝煌的燦爛當中,它本身並不是我們要全力以赴、所重視的主體。
因為,聖殿雖然是代表神住在人當中、人與神同在、人受到神的保守;但神不是可以被聖殿包裝得著,神也不會被人藉著自己手所造的聖殿控制著的。
「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的基本條件還是同樣的:「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
對於與神同在的應許,其他所有的事和物, 包括聖殿本身都是次要的。
事實上,以色列以後的歷史演變,一再的說明了這一點:聖殿可以被毀、可以重建,但是神的同在、完全看人心的順服。
今天,有什麼會誤導我對神同在的應許?
我是靠一個建築物、一個團體、或一個人來確定神的同在和幫助?
我是直接順服在神的話當中嗎?還是在尋找其他的代替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