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馬可福音12:38-40

2/8/2019 星期五

「耶穌在教訓之間、說、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 (馬可福音12:38,39)

馬可福音記載耶穌最後一週在聖殿中教訓眾人、有一句非常特別的話:「在教訓之間說」;因為耶穌總是引用聖經、再依當時的環境、適時適地的教導人。

但接下來的這句話、好像是無緣無故、突然而出的插段:「你們要防備文士!」。

前不久耶穌才對那位問祂「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文士、有這樣的誇獎:「你離神的國不遠了!」,為什麼在這對文士有這般的指責呢?

就照文士所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12:32),一個愛神的人,他的心思意念應該是完全的在事奉神、榮耀神上。

這與大家當時所看到的「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的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座」是不相合的。

當一個人愛自己的享樂和榮耀、超過了他對榮耀神的心志時,他不可能、也沒有那個能力去愛人了。

耶穌接下來說:「他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12:40),這不但是不愛人、而且是在欺詐人了;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也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對一個做主門徒的人來說,他首先要決定的是:我真的肯放下自己的議題、抱負、和享受來跟隨主嗎?

主來到這個世界是為了要服事人、而不是要受人的服事;我既然跟隨主、就得放棄自己對享受、被人稱讚的念頭。

耶穌來、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所以我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天天跟隨主,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我先愛主、才有可能學習像主一般的愛人;這讓我可以回到最大的誡命裡,愛神、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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