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6:46-49

/28/2019 星期天

「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主阿、卻不遵我的話行呢。凡到我這裡來、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我要告訴你們他像甚麼人、他像一個人蓋房子、深深的挖地、把根基安在磐石上,到發大水的時候、水沖那房子、房子總不能搖動,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 (路加福音6:46-48)

自從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運動以來,基督徒都對「因信稱義」的教義非常明瞭:我們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而不是靠人的行為。

這是一點也不錯,但是如果我們一味強調神的恩典、而不看自己的行為,也很容易矯枉過正、失之於偏頗了。

試看當今的許多教會,牧師最常講的、也是會眾最喜歡聽的,就是有福、賜福、得福、恩典、恩惠…;不論是再做了什麼不對的事、人都可以回轉,神定是既往不究、照樣賜福。

但是仔細讀聖經後,我們可以發現主耶穌並不是這麼講的;事實上,祂還是非常強調行為上的表現。

「你們為甚麼稱呼我主阿、主阿、卻不遵我的話行呢?」這是主耶穌在登出寶訓的結束前、所提的問題。很明顯的,一個不遵主耶穌的話去行的人,他嘴裡稱呼主耶穌是主阿、主阿、其實是個口是心非的人,耶穌根本就不是他的主。

然而,在順境的時候、不容易看得出來一個人是否打心裡稱耶穌是主;因為我們常常用個人的境遇、來決定一個人在工作、社會、及宗教情操的成就。

但是,順境不是永久的;當發大水的時候,就是一個人信仰根基受考驗的時候;要不是被大水沖走、要不是屹立搖,那就是基於他是否平常就是遵照主耶穌的話而行了。

因為屬靈的成長和身體的成長一樣,也是一點一滴、長時間累積下來的。

我們不是為了預備大水來的時候來遵照主耶穌的話而行;而是從心裏尊主耶穌為生命的主、照祂的話而行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

這與因信稱義沒有衝突,正是因為我們先稱義了,才可能有這種尊主耶穌話而行的生命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