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0:13-16

5/30/2019 星期四

「又對門徒說、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 (路加福音10:16)

第一次我親身感受到外交人員在異國所受到的禮遇和保障、是在大學二年級參加了在曰本大使館前的抗議示威。

雖然那次示威的議題(釣魚台的主權) 、是政府所默許的;但四週的防暴警察、卻都一味的小心保護到使館上班的人,並且虎視耽耽的看著我們這批學生、是不是有任何一點暴亂行為的跡象;從此之後,我再也不願輕易的被聳動、去街頭抗議了。

其實,「兩國相爭、不斬來使」是古今中外都接受的規矩;但用在個人身上、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主耶穌差遣七十個人到各城各地傳道的這一段經文中(10:1-16) ,是從使命的困難、危險開始的(1:3,4) ;但在能力(10:9) 、和權柄(10:16) 中結束。

事實上,基督徒都有傳福音的意願,但我們也知道領人信主、不是那麼的容易。

參加過短宣隊的人都知道,第一次向莫生人開口講福音要多麼大的勇氣;因為我們害怕被人拒絕。

尤其是在不認識的人面前、當對方還對我這個人的人格、品行,都還沒有一點了解及尊重的時候,他們對福音的拒絕、好像就在拒絕我這個人一樣;是讓自己很不舒服的。

但主耶穌提醒我們:一個傳福音的人、其實帶有很大的權柄:「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棄絕你們的、就是棄絕我」。

所以,怎麼樣把自己的掛慮從傳福音的行動拿掉、是不怕去傳福音的第一個心態;對方的接受、或拒絕,不是針對我、而是對著福音的中心 –主耶穌– 的反應。

就像那在使館上班的人、或相爭兩國的來使一樣,我們只是個管道、福音的大使;對方要為他自己的回應、向差我們的耶穌負責;他不可以不照規矩、把來使當成信息的中心內容。

我們該有的心、反倒是因為:「棄絕我的、就是棄絕那差我來的」。這裡的我就是主耶穌,而那差主耶穌來的、就是耶和華神。

有誰能承當棄絕耶和華、神呢?當想到了這一點、我們的膽子就大了,因為我們愛人、不願意看到他承受棄絕神的可怕後果;所以,我們有基於愛心的勇氣對世人說:「我不以福音為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