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1:31,32

6/11/2019 星期二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路加福音 11:32)

追求公義、公平是人的天性 — 這不僅是求人以公義用在我們自己的身上;當有機會來判斷別人的是非的時候,我們也會願意以公平來對待他人。

這就是美國法院中陪審團制度的基本信念:當十多位陪審員無異議的一致認為被告有罪的時候,他淪落到冤獄的機會應該少很多。

然而,聖經中記載的教事卻一再挑戰這個觀念,其中最大而且最著名的冤案就是主耶穌被釘上十字架;不止如此,主耶穌在祂傳道的時候、預先就指責了以色列人在判斷事非上有很嚴重的問題。

舊約的約拿記就是典型的例子:約拿對尼尼微人非常厭惡,因為他們不只是沒有文化的野蠻人、也是以色列人在地緣政治上的敵人。

但當約拿心不甘、情不願的到尼尼微宣告神即將來的審判後,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尼尼微居然全城悔改;這是以約拿做以色列人的代表、顯示了以色列人判斷的錯誤。

然而,當主耶穌宣告「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的時候,以色列人不但不悔改、還要指責衪靠鬼王趕鬼;這再一次的證明以色列人不知道怎樣看人。

約拿和主耶穌有相似的地方:他們都是傳神審判來到的信息、也提供人可以認罪悔改的出路;但約拿和主耶穌有更多不一樣的地方:他們所傳的對象不一樣、一位是對仇敵尼尼微人傳、另一位是對自己的骨肉;他們所傳的即時果效不一樣:一個是全城悔改、逃避了審判、另一個是不肯悔改,還要把傳信息的釘死。

還有一個不一樣的是、以先知的身份和地位來說,主耶穌比約拿要大的多,但為什麼結果卻是完全的相反呢?

那更咱顯了以色列人的不是,他們不但不認識主耶穌本身就是公義、反而用自己心目中所幻想的公義來審判公義的耶穌。

這樣看來,以色列人所不齒的外邦人、尼尼微人將要起來定世代的罪和以色列人的罪,也是合理的;因為他們悔改了。

今天,許多人積極的在政治、和宗教上爭取自己所認定的公義;但我們該知道、在人中間尋找公義是沒有指望的,因為世人都犯了罪。

不論是誰,出路也都只有一條:認罪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