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2019 星期四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路加福音12:20,21)
愛神和愛人是誡命的總綱;律法中對於「愛自己」雖然沒有直接提過、但我們可以看出來的是:愛自己是人的天性、一個不用教自己就會的事。
愛自己並不是一件壞事,但如果一個人過度愛的自己、就會影響他愛神和愛人的心志;所以,我們也可以用「如何的避免過度愛的自己」的角度來看舊約律法。
主耶穌在這個比喻中、用「無知的人」來稱呼那些太愛自己的人。
從「自己心裡思想」、到「我要這麼辦、我的出產、我的倉房、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對、我的靈魂說」…短短的三節經文中,我、自已…等字眼出現了七次。
一個人儲蓄、有計劃的理財並不是一件不好的事;但在一心專注在錢財上、那他還有多少的心思意念放在愛神、和愛人那邊呢?
當他滿足在自己累的財物時,他還以為他可以掌握全局、計劃將來;在他所有的計劃之中,我們找不到他有任何一絲對神國的期盼。
他忘了還有一件最重要、也是他沒有能力去掌握的事就是:他自己的生命。如果生命沒有了,他所積存的要歸誰呢?
這個「他」、其實也是今天我們很多人的寫照:一個會賺大錢、理財有一套的人,不但是讓他自己有安全感、和滿足感,也是旁邊的人所羨慕的。
現代人上班、做工的目的就是為了現在的生活、和退休金的積累;而最好的理財顧問、就是能讓你舒服的享受退休生活,直到離開世界的那一天、正好把所有的錢花光了。
然而,其中最大的變數就是你不知道那一天是自己的最後一天!
怎麼辦呢?主耶穌說:「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你我是不是該在凡為自己積財之外、在神面前也得保持一個富足的狀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