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讀經默想 – 耶30-31章

10/23/2015 星期五 耶30-31章

「我先前怎樣留意將他們拔出、拆毀、毀壞、傾覆、苦害、也必照樣留意將他們建立、栽植,這是耶和華說的。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喫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但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凡喫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 (耶31:28-30)

特權(privilege)是個不很好的字眼,所以很少人會認為自己在特權之中;而是以自己為標準,凡是別人比我多有的資源和條件,就是他的特權,而我總是一個受不公平待遇的受害者。

但是,仔細想一想,我自己也是一生享受了很多特權的人: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夠生長在有自來水、有電的環境中?有多少想讀書的人就能有書看?有多少希望受到好教育的人就有家庭毫無保留的支持?

可是,我們還常常的抱怨自己的環境:如果我生在他家,就不必去打工賺學費了;如果我有他的容貌和家世,我就無往不利了;如果我有他那樣的關係,我就不必非得這樣汲汲營營地來養家糊口了。

耶利米時代的猶太人也是如此:「父親喫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這是兒子為自己找的藉口,兒子的牙酸不是他自己的責任;而是因為父親喫了酸葡萄。

似乎,現在也常聽到類似的話。為什麼我不能有一心愛妻子的表達呢?因為我父親是位不苟言笑的軍人!為什麼我不能有一心敬重丈夫的表示呢?因為我母親是位女強人,我父親對母親總是言聽必從的…。都是原生家庭惹的禍!

但耶和華說:「我先前怎樣留意將他們拔出、拆毀、毀壞、傾覆、苦害」;過去的傷痛也是神的作為,神恩典的特權不見得時時刻刻都跟我自己想的一樣。

「也必照樣留意將他們建立、栽植」;這是耶和華的應許。遠嗎?其實不遠 –「當那些日子、人不再說、父親喫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那一天我不再推卸責任、那一天我不再怪罪於人,那一天我就是在被神建立、栽植的過程中。

「凡喫酸葡萄的、自己的牙必酸倒」、這是耶和華公平的原則。我的牙酸是我自己喫了酸葡萄。我的婚姻、工作、家庭、事奉、人際關係都是我自己人格的反應。

「各人必因自己的罪死亡」、這是多麼嚴重的後果!

今天,我是享有許多特權的人,不是一個受不公平待遇的受害者。所以,不必專注在自己身上;

身邊有多少更不幸的人更需要「當那些日子」的來到?這是我要更關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