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約 8:1-30

1/13/2016 星期三 約翰福音 8:1-3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麼。他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8:10-12)

1991年在舊金山的 Curran 劇院,我看了生平第一場的現場歌劇 — 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那是根據雨果的同名小說所改編的(又名「孤星淚」)。

不曉得那場戲是如何看完的,但只記得是開演不久之後,淚水就不禁的充滿了眼眶;無論是怎麼的努力,還是不得不偶而抬起沈重的手臂拭淚。好在光線很暗,被看到的機會大概不會太大吧!

看完了之後,在家還常常聽它的錄音帶;直到今天,我還可以琅琅上口,哼哼主題曲。

悲慘世界主要就是藉著劇情,來探討罪的問題。什麼是罪、誰可以定罪、罪的饒恕、罪的懲罰、罪的下場…,不但是劇情曲折、而且內容豐富,引人深思。

在約翰福音中行淫婦人的記載,同樣也是令我深思、愛不釋手的!

人都有尋求公義的本性。然而,一但這個傾向走過了頭,就在不知不覺間,把自己當成替天行道的天下第一人,迫不急待的要去定別人的罪。

這就是文士和法利賽人,要拿淫婦的人來考驗耶穌的心態;悲慘世界中警務督察沙威(Javert)就是他們的化身。

但是,只有自己在罪中受過痛苦的人,才知道罪的饒恕是多麼的可貴,饒恕罪要付上多大的代價。這也是在悲慘世界的主角尚萬強(Valjean)一生的經歷。

罪人沒有定別人罪的地位和權力;只有沒有罪的耶穌有定罪的權柄。

然而,感謝主,這位唯一可以定我罪的主耶穌,也是赦免我罪的主。

「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此不要再犯罪了。」這是多麼甘甜的安慰!

它不只是耶穌對這位婦人講的話,也是對所有嚐過主恩滋味的人–就是你和我–所說的話。

「耶穌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這個光,戰勝了仇恨、定罪、和死亡的光。

今天,還有誰是我不能饒恕的?

我的生命在光中,還是被黑暗籠罩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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