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讀經默想 – 創46-47章

1/21/2015 星期三 創46-47章

「法老問雅各說、你平生的年日是多少呢。雅各對法老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歲、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早在世寄居的年日。」 (創46:8,9)

「苦」在原文是「惡」、而且是複數。指眾多的惡及災害。「又少又苦」在原文放在動詞前,表示強調之意。

約瑟帶父親雅各來見法老,法老問雅各的年紀,雅各回答是一百三十歲,接著他用兩個字來形容這一百三十年的日子 — 「少與苦」。「少」代表年日的長短不及他先祖在世的日子;「苦」則表示他這一生生活的內容充滿災難。

苦是好的相對,雅各回顧他的一生竟是沒有一些在實質上是好的日子,這是多麼可悲的事!這些苦包括:因自己搶奪哥哥長子的名分而離開父母和家鄉、拉班欺騙他在新婚之夜把利亞給他而非拉結、拉班數次改變他的工價、面對回來見以掃的畏懼、女見底拿被示劍強暴、見西緬和利末謀殺示劍城裹的所有男子、失去拉結、失去約瑟、最後又面臨迦南地的饑荒和失去便雅憫的可能性。雅各的一生的確可以用「苦」來總結。

我今天會用甚麼形容詞總結我的一生呢?蒙福?苦?短暫?如果我覺得我的年日是「又少又苦」,我要怎樣地把這些苦日子成過去?怎樣地求神把苦日子變為今後的好日子呢?今後的日子是靠我的作為還是神的大能呢?

2015 讀經默想 – 創44-45章

1/20/2015 星期二 創44-45章

「我父親的命與這童子的命相連、如今我回到你僕人我父親那裡、若沒有童子與我們同在、我們的父親見沒有童子、他就必死.這便是我們使你僕人我們的父親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 (創44:31,32)

命,就是「生命」在指全人、靈魂,和整個人內心的一切情感和思想。「相連」,這字在原的意思是「綁起來」。猶大對的約瑟所講的話特別提到雅各的生命是已經與便雅憫的生命緊緊地綁在一起了。這生命不但是指他活著的生命,更加是指他整個人,包括他內在的一切和他內心的最深處。

這種連接,是生與死的連接,彼此影響對方的安危。若其中一人死去,另一人也必死去。因此,猶大希望向約瑟說明:便雅憫與雅各有如此親密相連的關係,靖他改變主意,同意讓猶大來代替便雅憫,留在埃及作約瑟的奴隸。

今天,我的生命與誰的生命相綁呢?誰的安危影響我的安危呢?對於我所愛的人我或多或少都有生命相綁的關係。願神賜我們智慧知道如何與我所愛的人相綁。

同時,也思想耶穌如何與我的生命聯結,祂的生命為我而捨、也為我而活;那我願意怎樣來活我的這個生命呢?

2015 讀經默想 – 創42-43章

1/19/2015 星期一 創42-43章

「他們就為約瑟單擺了一席、為那些人又擺了一席、也為和約瑟同喫飯的埃及人另擺了一席.因為埃及人不可和希伯來人一同喫飯.那原是埃及人所厭惡的。」 (創43:32)

「厭惡」,這字表示極度的厭惡,在其他地方常用來形容拜偶像是毀壞可憎的。埃及人對自己的民有很強的優越感。他們也是一個喜愛乾淨清潔的民族,因此,他們看以牧羊為業的希伯來人為下等人,不屑與他們一起正進餐,像是會污穢他們一樣。這就是雅各在46:34安排希伯來人居住歌珊地的原因。

聖經用了一個十分強烈的字眼來形容埃及人對與希伯來人一起進餐的厭惡。神認為以色列人拜偶像是厭惡可憎的行為;但是,埃及人對希伯來人的厭惡卻是源自本身對自己文化的驕傲。拜偶像的厭惡和與希伯來人進餐的厭惡竟被放在同一層面上,可見埃及人對其他文化的歧視達到極點。

今天我如何看待自己的文化? 我是否也像埃及人一樣把與自己不同文化習俗的人看為厭惡,不顧與他們在一起? 反過來說,我是否在這異國當中對自己的文化有所不恥,而一心想完全的接受西方文化?若我對其他文化有厭惡和偏見、或對自己的文化心虛,我又如何把那超越文化、神的愛傳給他們呢?

2015 讀經默想 – 創40-41章

1/18/2015 星期天 創40-41章

「後來正如他給我們圓解的成就了.我官復原職、膳長被挂起來了。」(創41 : 13)

「成就」這字在原文乃「是」的意思。與神的名字「耶和華」同字根。酒政以約瑟解夢的能力向法老介紹約瑟。他所強調的是的瑟按著各人的夢解釋,事情就照著他所解釋的成就了,也就是事情就「是」了。所以,酒政是間接告訴法老的約瑟可以解釋法老的夢。因酒政用「是」一字來表示約瑟解夢的結果。這使我們聯想到約瑟先前所說的「解釋不是屬於神嗎?」(40:8)。

既然解夢是屬於神,的瑟解夢的結果是因為神的緣故,因神本身的名字就是「是」。祂所說的也都是照著祂的意思成為「是」。這又使我們聯想到:神說「有光」就有了光(1:3) ,「有」在原文與「是」同字。約瑟所解的夢就照他所說的成就了,因為夢屬於神。

今天,凡屬於神的事也會成就的,正如祂在聖經所寫的:神說是就是。「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詩33:9) 。若神的話和祂的應許是「是」,我應以甚麼態度來看神的話和祂的應許呢?

2015 讀經默想 – 創38-39章

 

1/17/2015 星期六 創38-39章

「就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那裡、他們說、這裡並沒有妓女。他回去見猶大說、我沒有找著他、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裡沒有妓女。」(創38 : 21,22)

「妓女」在希伯來文除原與聖潔同字根,專門指廟妓。當時外邦的習俗是在聖殿與廟妓行淫,以此來敬拜他們的神。在NIV 翻為shrine prostitute,所以,有人把它翻成「聖女」。

猶大以他的印、帶子,和他的杖作為與他瑪同寢所付代價的當頭。他們同寢,他瑪就從猶大懷孕。但是,當猶大托他的朋友送一隻山羊羔(同寢的代價)去給他瑪時,他這朋友稱「聖女」,就是當時的廟妓。這與「猶大看見他、以為是妓女」(38:15)是不同的字。當時的「聖女」在地位上比「妓女」高一級,因她與敬拜有關。他用一個名稱是當時在人看來比較容易接納行為。由此可看出猶大的行為在當時的文化並不恰當,不為人接受。

我是否會用一些名稱來美化我所作的某些行為?例如:把謊言說成開玩笑而己?把自私的動機說成是為了大家的好處?把懶惰說成需要休息?求神幫助我能面對自己的軟弱,也賜力量戰勝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