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018 星期日 — 阿摩司書 1:1-2:16
「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 (摩2:6,13,14)
幸災樂禍不是一個好的處世態度;但在實際生活中,人心中還是難免有幸災樂禍一類的想法,那是不用別人教的。
我的小學課程是在打罵教育中結束的:為了要應付初中升學考試的國語和算術兩門課,不但要惡補、也常要準備手心挨打。
這因為算術老師以打學生出名:在發改完的考卷時,他總是從最低分開始,每發一張考卷、就賞那個同學幾個板子,打到他認為這同學應該考到的分數。
這一路打下來,不知是因為他的手酸、還是他的標準到了;通常就停在某一個同學,而之後的同學們就可免板子之災了!
但倒底是以那一個分數、那一個同學為打和不打的分界線呢?那完全是老師的自由心證、事先誰也不知道的。
我成績比較好,常常輪不到挨打;但是偶而考差了,看到前面挨了打的同學,我就難免心也發毛、恨不得老師早點把手打酸,就輪不到我了。
類似的情況在阿摩司書也有,耶和華給阿摩司的預示、就是從對各國的審判開始的。
「耶和華如此說」是帶有先知權柄的宣告,「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是耶和華在忍無可忍之下,對犯罪者的刑罰;這是一直在重復的句子。
阿摩司從大馬色開始,接著迦薩、推羅、以東、亞門、摩押…甚至到了猶大,一個又一個的宣佈了他們的罪狀和刑罰。
不知道這時以色列(阿摩司是北國以色列的先知)的心情是否跟我小時候一樣:在緊張之中、難免帶著一些幸災樂禍的心態,希望這個災禍輪不到以色列自己。
然而,以色列的罪狀不但在最後、而且最長:不僅是個人的道德出了問題、連社會公義、宗教信仰、國家方向…沒有一樣是照著神的旨意而行的。
所以,神給他們的審判是全面而且嚴峻的:「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
巴不得今天我們可以不幸災樂禍地泠眼旁觀神對以色列的懲罰,而是誠心的檢討自己:在道德、公義、信心、敬虔上,我們能在主面前站得著嗎?
如果有一天,我們聽到了:「耶和華如此說,你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你的刑罰…」,那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