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8:20-22

8/20/2019 星期二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路加福音18:21,22)

前太空人葛林(John Glenn),是美國人第一位到太空環繞的地球的英雄;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除了我從小就熱愛飛機、火箭、和太空之外;葛林的謙和、及平易近人也是個原因。

然而,不論是做軍人、戰鬥機飛行員、新飛機試飛員、太空人、參議員、大學校董..,葛林總是毫無保留的全力以赴。

被別人認為一個負責的人,是值得嘉獎的;但一個人只為了盡到他的責任,而忽略了對真理的追求是很危險的。

當一個人只為責任而盡忠,就很容易把他的責任當成他的偶像了!只盡責、絕對是不夠的。這就是路加福音 18章那位官的問題:「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因為,神對我們要的遠超過了盡責的要求;而是擺上一切的所有,來跟從祂。不只是機械性的跟隨,而是在跟隨中發展自己的創意、超越自己的限制。這種跟隨是有它的風險、但它所得的是發出跟隨者潛在的能力。

就像葛林的一生,儘管有卓越的成就,他仍然是位敬虔的基督徒、謙和的公民:只是在人生的每一個角色中、他做了超過在責任上所被要求的事。

我們也不能被自己的責任所限制住;從來沒有一個人可以在只顧自己的責任、而不願冒著大膽行事的風險當中,成就了大事。

只盡職責的人,最後還是被迫把他應得的讓給撒但 – 他就在這個問題上跌倒了:「我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8:18,19

8/19/2019 星期一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路加福音18:18)

主耶穌在往耶路撒冷上十字架的一路上(13:22-19:41) ,不但藉著所聞所見、就地取材的教導門徒;所記載與其他人的交談,也集中在進入神的國這個大題目上。

這個上前來問主耶穌、怎樣纔可以承受永生的官也是如此;一個人對承受永生有這麼大的期盼,應該是一件好事才對。

可是我們再住下讀,卻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主耶穌給他的回答中、似乎看不到什麼讚許,但有很多的要求。

首先,主耶穌就這個官提的問題本身,就提出了他在神學上的錯誤:「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18:19)

從這裡可以看出來他不但對主耶穌不甚了解、對神的認識也是錯的、更嚴重的是他對於永生、和神的國完全誤解了。

他稱主耶穌是夫子、顯然他還是不知道主的基督身份;另外,他稱主耶穌是良善的夫子,表示他以良善來稱讚主耶穌,但是他用錯了良善這個形容詞。

主耶穌不是在難蛋裡挑骨頭,而是用「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來提醒他:如果他真的認識主的身份的話,他用在主耶穌身上的這個良善是正確的,因為主耶穌就是神子基督。

再者,如果他因認主耶穌為老師(夫子) 的話,就來問承受永生的事,也表明他不知道永生表示什麼;因為只有神能為人指引承受永生的路。

最後,他以「我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為問題,表示在他的觀念裡,永生是靠個人去做什麼事、就可以達到的;這種靠行為、不靠信心的想法,是與福音的本質完全相反的。

我們或許可以這樣猜測:這個官希望主耶穌也回過頭來稱讚他的認真、做善事、良善的行為,告訴他說他離永生不遠了。

可惜他錯了!更可惜的是他執意去做什麼事來賺取他的永生,那主耶穌也就直接告訴他可以做的事:「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18:22)

但他做不到、只好甚憂愁的走了、與永生擦身而過。

其實他可以做的、與今天我們要做的完全一樣:就是對主的信靠順服。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8:15-17

8/18/2019 星期天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路加福音18:16)

路加福音18章的前面講的是三個有關禱告的比喻;但到了18:15之後就突然的轉到主耶穌和小孩子、與一個少年官的接觸,這個轉折看來似乎沒有什麼明顯的理由。

但我們把上下文再往前後推一點、就可發現這些事件都是發生在主耶穌定意上耶路撒冷的路上(17:11,17:31)。

這也就是說,當門徒跟隨主耶穌一步一步向耶路撒冷前行的時候,門徒也了解不但他們與主耶穌分離的日子近了,也對主耶穌要在耶路撒冷所受的苦、和自己所要付的代價更清楚了。

所以主耶穌在一路上就不停籍著身邊所發生的事、給門徒一些有關信心的機會教育。

古今中外、嬰孩雖然在父母親的眼中是心肝寶貝,但在社會上嬰孩所能貢獻的價值實在不高。尤其是古時的嬰孩存活率並不是很高,他們能被社會接受成為一個有完整人的價值、還得等到十三歲行成人禮的時候。

因此,當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要主耶穌祝福他們的時候,門徒的不高興是很有理由的:這已經是什麼時候了;主耶穌有這麼多重要的事情要做,這些不識相的父母還要在這些小事上來麻煩主嗎!

而主耶穌對小孩子卻有很高的讚許:「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從15章開始,路加福音就一直圍繞在誰能進神的國這一個問題上;所以這裡的重要之處,不僅只是在提醒我們要愛護小孩子,而是要學小孩子在沒有能力靠自己生存、得完全的信靠成人的信心。

主耶穌甚至再加上一句否定對稱的話、來強調像小孩子的信靠:「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8:17)

今天對我們這些有社會經驗的成年人來說,對主耶穌的信靠順服、要像小孩子一樣的單純投入,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然而,主的確是用這個標準來橫量承受神國的人,那麼、我們除了順服之外,還有什麼別的選擇之餘地嗎?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8:13,14

8/17/2019 星期六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路加福音18:13,14)

路加福音18章一開始,就連續記載了主耶穌的三個有關禱告的比喻。其中第二個法利賽人的禱告、與第三個稅吏的禱告是很明顯的對比。

這後面兩個比喻的主題,不是告訴我們要如何禱告;而是教導我們要如何做一個禱告的人。

因為我們禱告的對象是神、不是人;所以一個禱告的人首要的應該知道:自己是以什麼樣的地位站在神的面前。

法利賽人自信自義、和貶低他人的心態、在神面前是站不住的;稅吏知道自己沒有一樣可以誇口的,他甚至了解自己連開口向神禱告的資格也沒有!

這個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他稱自己為罪人、他的禱告也只有「開恩可憐」這幾個簡單的字;但他卻得到主耶穌的肯定,只因為他知道自己在神的面前的位置。

這三個比喻、除了講禱告、和禱告的人之外,還有什麼共通的特點呢?

第一個寡婦的禱告對比了不義的官、和公義的神;第二個法利賽人的禱告是在說仗著自己是義人(18:9) 的誤謬;第三個稅吏的禱告以「算為義了」為結束。

可見得貫串這這三個比喻的主軸是「義」,這個義是從神而來、與神和好的義。

如此看來,我們平常禱告的心態是該有要被提醒的地方:我是先求神的國(18:7) 、和祂的義(18:14) 嗎?我與神的關係如何?我怎麼樣看自己?我怎麼樣看別人?

—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8:9-12

8/16/2019 星期五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路加福音18:11,12)

作家、兼語言學家的畢德生牧師(Eugene Peterson) 曾說:禱告是人天生就有的第二種語言,而且、這種語言是不需要去學的;因為人內心的深處都知道他自己有一個與神相互溝通的需要。

一個人不論他是否有宗教信仰、他知道有一位比自己能力大、掌管他未來的主宰;在危急的時候、他會禱告求平安,在順暢的時候,他也會禱告求繼續的順利。

在新約寫成的時代,法利賽人就是社會中既有社會地位、又敬虔的人士;所以他們的禱告是屬於後者有權勢、成功者的那種禱告。

從這個禱告中,我們不僅看到法利賽人怎麼樣看自己、也可以看到他們對神的認識是什麼。

「神阿、我感謝你!」表示是一個感恩的禱告,為了什麼感恩呢?顯然是為了他現在的生活環境和身份地位;他知道自己是個蒙福的人。

然而,在這個短短的禱告裡面,他所想到的都是自己、不是神:自言自語、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我一個禮拜…、凡我所得的…;五次的我,神在哪裡呢?

我不像別人做這些壞事– 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那個稅吏賣國、貪污;在道德操守上、我是個好人。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在宗教律法上,我即遵行、又敬虔。我樣樣都好、無可指責;所以神啊!你賜福給我是理所當然的。

這也表示了他所認識的神是接受他的賄賂、以兩相互益的條件交換的神。我好、我禁食、我十一奉獻,你就祝福我;因為別人都在勒索、不義、姦淫…,不配得到你的祝福。

今天,我們生活在這個物質豐富、環境安適的社會裡,我們禱告、感恩是理所當然的;但我們用什麼態度來禱告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