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出埃及記25:31-26:37

2/22/2017 星期三 出25:31-26:37

「要用精金作一個燈臺.燈臺的座、和榦、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燈臺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 (出25:31,32)

每一年的十二月底、世人慶祝聖誕瀄的前後,猶太人也在慶祝他們的光明節 (Hanukkah)。

光明節一個連續八天的慶祝節日,每天在燭台上點燃一支蠟燭,直到燭台兩邊的八支蠟燭都被點燃了。(中央的第九支蠟燭、是用來點其他蠟燭的。)

2016年底、舊金山市一個小公園內的光明節燭台(Hanukkah menorah)、被人偷走,還造成新聞;使警方以仇恨犯罪(hate crime) 來處理。

在聖所中的金燈臺,它的考就比起光明節的燭台,就是更有過之而無不及。

它不但是精金製作的、還必需是由一整塊的精金錘出來的。它代表的意義也比猶太人的光明節、深厚許多。

光明節的燭台是記念猶太人戰敗敵人、恢復了聖殿裡的獻祭。

聖所中的金燈臺是屬神人美好的品格、成為世人的見證。

「你們是世上的光…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太5:14-16)

什麼是我們的好行為呢?豈不是教會在世上同心合一的見證嗎?

就如一整塊精金錘出來的燈臺,雖有許多的枝子,然而,不但左右對稱、而且同於一源。

教會也是如此:雖然我們的出生、際遇很不一樣;但我們一同聯於元首基督、彼此相愛、相顧、順服;就好像金燈臺的光照在人前、叫別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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