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5:11,12

7/18/2019 星期四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路加福音 15:11,12)

主耶穌不但講的道使人扎心,祂講的比喻更是引人入勝!

浪子回頭可以算是主耶穌所講的比喻中最出名的之一;它不僅是能讓第一次聽到這故事的人印象深刻,同時也是歷代神學家著書立作的好題材。

這個比喻故事的內容非常豐富,不論從三位主要人物:父親、小兒子、或大兒子的任何一角度來看,我們都可以找到很明確的主題、及屬靈意義。

事實上,大家所熟悉的浪子回頭只是從小兒子為主的角度來看這個故事,那只是其中一部分的內容而己。這也許是因為故事的一開始、就是小兒子的主動,他這句話:「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就吸引了我們的注意力。

在近東文化中、孝道是一個人最基本的倫理操守;不孝的人是千夫所指、萬人不容的大壞蛋!
當小兒子向父親要家業的時候;他基本上是在說:「我恨不得你早點死,我已經等不到你死、我可以分到家業的那一天!」

另外,這個小兒子用的「應得的家業」、就可讓我們知道他是存著什麼心態來看他的出生家庭:家業是屬於家族的、而父母親有絕對的使用和分配的權力;既然還沒到那一天、他怎麼知道他有應得的那一份呢?

然而,更令人驚奇的就是這位父親似乎沒什麼生氣、也不多說幾句話,就照著這不成材小兒子的要求、把家產就分了!

所以,單從這頭兩節經文,我們把這個故事叫做「溺愛兒子的父親」一點也不為過。就在這起初的驚訝中、故事漸進的發展也不完全能照我們的想像進行;這就是它吸引人的地方。

其實,今天存著小兒子「應得」心態的人、大有人在:在人權、自由權、自主權、婦女權、公平待遇權、追求最大幸福權…,這些觀念的本身原是好的;但它們卻提供了人罪性發洩的出口。

在這樣的價值體系當中,我們能自省的機會不多;倒是很自然、又是名正言順的覺得自己的幸福、快樂是應得的;如果得不到、必然是環境、或別人的錯!

「應得」可以使人消滅了感恩的心、阻擋了他回轉的道路;今天、什麼才是你和我應得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