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2016 星期二 約翰福音 11:45-12:19
「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約12:8)
史丹福大學位於硅谷的中心,也是硅谷的發源地。史丹福的校友們啟創了許多賺錢的高科技公司。它的工、商學院也成了全美最熱門科糸的聚集之處。
史丹福大學校長軒尼詩(John Hennessy)見到這種學生、家長們「向錢看齊」的現象頗為憂心。
因此,在十年前,軒尼詩提出重視人文、藝術教育的方針。
他把許多文史學院的課改成大學生的必修課,同時,大筆投資博物館、藝術館、音樂廳的修建;鼓勵學生們以解決世上貧乏人的生活困難為人生目標。
從最近的調查中,證實了這些措施的確帶來了學生們的改變:工學院學生以工程設計增進第三世界的飲水安全、醫學院學生以廉價熱水袋取代了昂貴的新生嬰兒保溫箱、教育學院學生投入弱勢團體的教學…等,這些故事都上了報章雜誌。
為窮人謀福利,這不僅是今天20多歲年青人的熱情,也是世代以來倫理、宗教界共同的理念。
然而,不知道能堅持這種情操的人有多少?人在社會中過久了以後,多多少少變得比較現實一點。
因此,我想如果有這一項長期的追蹤研究:這些曾投入改善社會窮人生活的史丹福大學畢業生,在十年、廿年、三十年之後的工作情形,應當是很有意思的!
在約翰福音 12章中,猶大對馬利亞把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在主耶穌的腳上很不諒解。他的理由是這筆錢用來賙濟窮人,豈不更好!(12:6)
這實在是很好的論點!耶穌自己豈不也是經常照顧窮人、醫治病人嗎?
耶穌的回答是既溫柔、又有力:「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12:8)
我們為耶穌的擺上,應當一直要比為窮人的擺上多。現在我們的問題,倒不是常有窮人同在、還是常有耶穌同在;而是先愛神、再愛人的順序。
我可以臨時起意,把錢給了窮人;但我不可以只有心血來潮的時候才想到了要愛耶穌。
為什麼許多宣教士可以把他們的一生奉獻給與自己毫無關係的外國人(也多半是窮人)?
是什麼力量可以讓他們把年青的心志堅持一生?豈不是那經常、持久對耶穌的愛嗎?
我對窮人大方嗎?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可能我先該問問自己我愛耶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