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5/2016 星期五 羅馬書 13章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羅 13:1,2)
平心靜氣的來說,在這個人人都在追求自由、民主的時代中,順服權柄是一個違反世界潮流的做法。
然而,聖經的教導卻很清楚:「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人人 — 這是一個普遍、全面性的命令,幾乎沒有什麼討價還價的餘地。
讀到此,心很不舒服;因為我的經驗是:順服權柄是相當困難的事。
不是嗎?有權柄的人,大多不識民間疾苦、缺少智慧來做公正的判斷。
然而,聖經不但如此要求,而且更嚴重的警告不順服權柄的嚴重性:「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13:2)
為什麼呢?接下來的經文告訴我們,權柄是為了受屈的人伸冤、刑罰那做惡的人。(13:4)
我們在權柄下的人的責任只是行善、不作惡。(13:3)
如此看來,在神面前,有權柄的人要比我們這些在權柄下的人,所負的責任要大的多;將來在神的寶座前的獎懲標準,也比我們來得更嚴格。
如果在遭極度迫害下的初期教會,都可以吃得下這樣的教導,今天我們實在也沒有理由說:「我不辦不到!」。
求神開我的眼睛,把眼光從自己的身上、轉向神的心意中。
因為,在順服權柄上,我所首先想到的常是:「聽從人、不聽從神;這在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徙4:19) 而自以為是經常站在神的這一邊!
另外,也得常常捫心自問:我在某種程度上、也是有權柄的人:或是孩子的父母、或是職場上的(小)老板、或是教會中的同工 – 主日學老師、帶查經的、小組長…,我曾誤用了權柄嗎?
主啊!求你讓我做一個體貼聖靈的人,讓我學會順服權柄的功課。更讓我不可誤用權柄、最好是能不用權柄!
讓我像你一樣:心裏柔和謙卑、做眾人的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