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2015 星期天 利12-13章
「那染了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緯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作的甚麼物件上、他都要焚燒.因為這是蠶食的大痲瘋、必在火中焚燒。」 (利13:52)
利末記11-14章都是在講「潔淨」的問題:11章講食物、12章講生產、13,14章講大麻瘋。
為什麼神在以色列人一出埃及之後,就藉著摩西,如此詳細地列舉了潔淨的條例呢?我們容易聯想的是因為衛生、與健康的緣故;但在屬靈上,它應該有更深一層的用意。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要作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11:45) 顯然地,以色列人要潔淨,是與神的聖潔有關;所以聖潔的第一個特性就是「分別為聖」(出28:38)。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潔淨的禮儀是一種以分別為聖為生活方式的特徵;以色列人在一出埃及之後,他們的生活方式就與外邦人不同了。
「那染了災病的…必在火中焚燒」:潔淨需要竭力保持;但不潔淨卻非常容易感染。尤其在一個屬靈的團體中,潔淨的團體是基於每一個人的潔淨,成為潔淨的人是對每一個人的要求;因為不潔淨的個人能破壞整個團體的潔淨。
巴刻在「重尋聖潔」寫著:「聖潔同時是行動和動機、品行和性格、神的恩典和人的努力、聽命和創意、順服和主動、奉獻給神和向人委身、自律和獻出自己、公義和愛。」可見外在的禮儀行為是內在動機的表現。
今天,我對聖潔的持守用心嗎?我的所思所行,那些是不潔淨的?我如何對付那些不潔淨的?我對教會的聖潔有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