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2016 星期三 哥林多前書 5-6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林前5:9-11)
論語中有關交朋友有兩個原則:第一,要交益友 –「友直,友諒,友多聞」;第二,不要交比自己差的朋友 –「無友不如己者」。
交益友,是可以了解的;但不交比自己差的朋友,卻是一個不合邏輯的教導。
如果每一個人都不交比自己差的朋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會找得到朋友。
因為,我想要交的朋友一定比我好、但是他一定不願意交我這個朋友,因為我比他差。
聖經的教導卻不是如此。神把我們放在一個不完全的環境中,就是要我們在其中過一個完整的生活:與世人一起學習、工作、歡樂、與憂傷。
但在同時,藉著我們入世的參與、關心、與愛護,我們可以做基督的見證。
教會提供基督徒彼此團契、相交的環境。但那不是我們找到的安樂窩,只為了自我的享受。
教會是使我能剛強壯膽,有裝備、有能力的進入這個不完美的社會,提供它所需要的答案。
這是因為耶穌在這世上時,衪自己就生活在一個敵對的環境中。不僅是如此,在最困難的時候,甚至所有的門徒都離開衪。
在十字架,衪在嘲笑、辱罵的人群中,孤獨的承受著,為了要把平安帶到他們中間。所以,我們也需要走到人群中間,為了那帶來的平安做見證。
如果我們有任何不願意去交往的人,那該是曾在我們當中,但又離棄了神、失去了見證的弟兄姊妹。(5:11,12)
這不是因為他比我們差,而是希望藉著這樣的行動,可以讓他警醒到他離開神、與弟兄姊妹後的孤獨而回轉。
基督徒不是一個離群索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