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哥林多前書 16:13-24

4/19/2016 星期二 哥林多前書 16:13-24

「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主必要來。」 (林前 16:22)

在眾教會之間,有一些滿有講道恩賜、大家都熟悉的講員,他們講道的方式、作風各有不同;但最特別的是:有少部份的傳道人是以在講台上罵人出名!

雖然,這與聖靈的果子:忍耐、恩慈、良善、溫柔、節制…並不相合,但還是有不少人喜歡聽他們的道;事實上,神也用他們,他們做主工的果效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

這該怎麼解釋呢?如果講台上的斥責是把人真正帶到被定罪的情況中、就像19世紀初在北美的靈性復興時代,台下的反應該是痛哭流涕、掉下認罪悔改的眼淚。但有這種反應的人似乎不多。

我所觀察到的大多是這個樣子:當講道在大聲急呼地斥責的時候,台下的會眾都聚精會神的注意、頻頻點頭表示同意、讚許、或感謝。

對這個現象,我所能想到的解檡是:會眾都把自己置身度外了。台上的斥責是在講別人、點頭是因為同意講員所定都是別人的罪、讚許是因為自己現在可以站在知清的地位、感謝是因為這些提醒可以做為自己將來的鑑戒。

使徙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也有些不好聽的話:「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就是如今還是不能。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3:1-3);「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4:10);「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6:10)

但是,保羅擔心的不是他們對保羅寫的會不會點頭讚許、卻把自己置之度外;而是哥林多教會的弟兄是不是姊妹真正的聽了進去、認罪悔改。

所以,保羅在這封信最後的問安及祝福之中,突然加了這麼一句:「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16:22a)

難道保羅在詛咒人嗎?不是的!他言猶未盡,怕的就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

在這種著急、擔心的時刻,他想到的就是「主必要來!」(16:22b)

求主憐憫,我也可能是那聽者藐藐中的一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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