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讀經默想 – 利26-27章

2/21/2015 星期六 利26-27章

「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 (利26:3,14,15)

利未記26章以兩句重復的句子「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26:1)、「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26:44),來勾畫了神與以色列百姓立約的輪廓。這個約是前約的延續:「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26:44,45)。

「不可作甚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甚麼鏨成的石像、向他跪拜」(26:1) 。以色列民要守約的部份,不止是那些生活習慣和祭祀的儀式;最要緊的還是敬拜的對像。

崇拜偶像對現代人來說是很古遠的;現在,在美國還有誰拜偶像呢?可能只有在其他未開發的國家中,還有雕刻的偶像、石像吧!

但我們卻常常忘掉了自己的偶像:為什麼我們還滿在乎雜誌封面的照片是誰?為什麼當錯過了一個想看的電視節目或球賽時,我們有些懊惱?老實說,我們腦筋裏常常想的是什麼?

偶像是無所不在的,大部份人在不知不覺中都有了自己的偶像。想到這裏,利未記26章突然顯得與我很有關係了。是不是利未記所警告當時以色列民的,與我今天遇到的問題原是一樣的?

讀了利未記中嚴厲的警告後,讓我們問自己:什麼是我的偶像?也讓我們下決心:我要除去我的偶像!偶像的體積、音量可能不大;但那小小的東西、那不止的噪音,卻讓我們的心遠雜了神。

今天,在神的光中,我敬拜的是什麼?是誰?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