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哥林多後書 12:11-13:14

4/30/2016 星期六 哥林多後書 12:11-13:14

「如今我打算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也必不累著你們。因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我也甘心樂意為你們的靈魂費財費力。」 (林後12:14,15)

北美華人教會所遇到一個共同的難題之一就是:從小在教會長大的孩子們,在大學畢業、成家、做事之後,情願到美國教會、亞裔教會、或韓國教會,少有回到自己成長的教會。

語言、文化上的隔膜可能是一個因素;但有些卻是在中文堂的我們不容易自覺的偏差。

第一代華人一方面覺得第二代在教會中很難被扶起來;但在另外一方面卻不給他們足夠的信任與委託,處處要他們聽話。

有一次在冬令會聽講員談到這個題目時,他舉了他所事奉的教會的這個例子:

在教堂擴建工程計劃開始時,有些弟兄姊妹很不高興,因為把新空間的絕大部份讓英文部與青少年使用、只把最老舊的空間留給中文堂。

這位講員就用「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財、父母該為兒女積財」這句話勸勉弟兄姊妹,就這樣的化解了一個難題。

同樣的,做為一個傳福音的使者,我們也不需要太計較自己時間、精力、和金錢上的花費。

就把自己當成一個屬靈上為父、為母的人,豈不是又快樂、又榮耀的事嗎?

使徒保羅為了哥林多教會的造就、和教導,打算第三次到他們那裡去。這旅程的花費是哥林多教會該負擔的;但保羅甘心樂意為他們的靈魂費財費力。

這不但是做在傳福音上(在福音中生了他們)、也是在餵養上(在福音中養育他們)。

如此看來,做一位屬靈的父母、與肉身的父母所要花的時間、和金錢是不相上下的。

然而,就像成熟懂事的子女能帶給父母無比的快樂一樣,看到屬靈子女的茁壯、成長時,也一定會覺得:這些投資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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