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希伯來書 10:1-18

7/14/2016 星期四 希伯來書 10:1-18

「那時我說、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希10:7)

心理學家馬斯羅(Maslow)在1943年發表了一篇「人類需求層次理論」後,對發展心理學的影響到今天還在。

他把人類的需求從底到高分為五個層次:依次為身體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歸屬感上的需求、自尊心上的需求、及自我實現上的需求。

這個觀念不僅是對心理學上有影響,對文化、社會、甚至教育界也產生了沖衝。

今天,我們的孩子在學校、在家庭都需要常常受到稱讚、與鼓勵;這就是為了滿足他們的自尊、與自信。

同時,一些在硅谷開發啟創公司而成功的人士, 也有標榜他們開公司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自我實現、而不是賺錢;這種說法常常嬴得了大眾的仰慕與讚嘆。

然而,基督徒不會停止在自尊心、自我實現上的需求;我們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是:遵照神在我身上的旨意而行。

這並不是說我們自己心裡有需要、及慾望是不好的;但是,從神永恆的角度來看,一切在外表看起來是好的事,卻不見得是與神在我們個人身上的心意相合。

這也不是說,神在我們身上的計劃會比我們自己想要達到的目標要好一點;而是說,祂對的呼召,並不是只停在為我們好,而是在「遵行衪的旨意」。

所以,基督徒不會以心理學家告訴我們的人生目標為滿足、也不會以倫理學家我們的行為操守做準則;而是在心靈的深處有個願望:就是在我們做的一切事上可以討神的喜悅。

這可能就要把我們所想的好放下來,而去領受神為我們準備的更好。

當我們把自己所想的好抓緊不放的時候,這就防礙我們對這個世界,原來應該有、也可以有的影響。

你我願意嗎?

耶穌就是榜樣:「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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