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2016 星期三 希伯來書 12:14-29
「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希12:28,29)
近來的國內、外大新聞:從美國的總統大選、到法國的暴力恐怖份子事件,都無不是要建立自己所理想的國。
在政治上,不管是左派、右派;或激進派、保守派,所想要爭取的,也不過是在有罪、自私的群體中,找出一批在利益、權力、理念、及影響力上與自己相合的人。
所以,不論是誰當權、不論是實行什麼主義;其實都只是換湯不換葯、永遠在朝代興衰的歷史循環當中。
聖經告訴我們,這些人手所造的國是不會長存的:神的審判會來、他們經不起這個審判。
希伯來書用震動來描述這個審判。因為,希伯來人對於神在頒佈十誡之前的降臨是了解的:「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 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12:18-20) 。
然而,這將來的審判比頒佈十誡之前的降臨更嚴厲:「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12:26)。
萬幸的是:凡認主耶穌為主的人,他們身上有基本的改變,他們是在耶穌所灑血的中保下,進入神國的人。(12:24)
神的國是長存的、神的國是那不受審判的國、也就是那不能震動的國。
我們在這不能震動的國的人,理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