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麼。」 (雅2:5)
貧窮是自古到今,人一直沒找到辦法解決的問題。
即使在富裕的美國,據最新的統計資料也有高達14.5%家庭是貧窮的! (一個四口之家的年收入低於$24,250)。
同時據統計,一個成長在貧窮家庭的孩子因為缺乏營養、及良好教育環境的剌激;他們長大後能跳出貧窮的機會不到四分之一!
怎麼辦呢?中國人的老辦法是「知足常樂」,不論貧富、只要知足,還是可以感到快樂。
然而,這不但顯得有點自我陶醉的阿Q,事實上的問題還是沒有得到解決。
聖經卻把貧窮、和富足的定義完全修正了:原來人的貧富不是在於擁有的金錢有多少;也不是決定在自我常樂的感覺,而是在於他與神的關係。
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8:20);但是祂卻是富足的,天父的豐盛完全在祂的身上彰顯出來。
祂也說:「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路6:20) 。這裡所說的貧窮,不只是靈性上的貧窮;也是指經濟上的貧窮。
重要的不是有錢、或是沒錢;而是在豐盛的主耶穌面前,一個人是否知道他與神當初造人的豐盛差了多麼遠?
一個人只有了解了這一點之後,他才能把自己和貧窮人聯結起來 – 原來我們都是貧窮的!
神揀選了承認自己是貧窮的人,讓他們在信神上有富足,並應許神國給他們。
自認活在富足裡面的人,是活在人的恭維、和自我陶醉的泡沫之中;內心的深處找不到滿足的!
你和我是貧窮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