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讀經默想 — 路加福音 16:18-31
12/20/2016 星期二 路加福音 16:18-31
「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路 16:25)
聖經中有許多地方記載了有關錢的經文,可見得錢不僅是一直困撓著我們的問題、也是神很關心的一個題目。
就如讀了路加福音18章這個故事一樣,我們難免有一個錢是不好的、有錢人難進天國的印象。
但是,在這故事裡的亞伯拉罕、他自己也豈不是一位非常富有的人、擁有超過三百位壯丁的大戶人家嗎?
所以,是不是我們誤解了主耶穌教導的本意了?
在這個故事裡,有趣的是:財主是沒有名字的、而那位討飯的卻名叫「拉撒路」。
所以,這是不是在說:財主是一般愛財的有錢人;而拉撒路(原意為「神是我的幫助」)是一個依靠神的人。
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一個依靠神的人會淪落到討飯、滿身是瘡的慘狀;但這個故事的重點不在這裡。
重要的是這位有錢人的心態及行為。亞伯拉罕說他「生前享過福」;這享福、在原文的涵意是最高的喜樂;一個人生命的焦點。
顯然,這位有錢人,他人生的目的就是賺錢、他人生最大的喜樂就是他的財富。
而拉撒路在疾病、飢餓的痛苦裡;仍然記念神是他的幫助。
所以,一個人死後被送到天堂、或地獄裡,不是看他生前是窮人、或是有錢人;而是看他對神的依靠、和他與神的關係。
不論是窮人、或富人,都有機會上天堂。
但富人的難度更大;因為錢財的確是吸引人、有錢人的生活的確是使人羨慕,這就是為什麼我們今天都努力的在為退休金而工作的原因。
但是,主耶穌提醒我們:上天堂、或下地獄是決定在我和祂的關係、和我對祂的信靠。
今天對我們這些住在硅谷的人來說,雖然自己認為是財主的人不多;但我們的確要算有錢人。
然而,我們對神的依靠真的會比對錢的依靠來的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