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017 星期一 出22:16-23:33
「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甚麼睡覺呢.他哀求我、我就應允、因為我是有恩惠的。」 (出22: 25-27)
在一個工商發達的社會、銀行在存款、貸款所扮演的公正、公平、及誠信的角色是不可缺少的。
但在一個凡事都公事公辦的環境中,又顯得冷酷、缺少了人情味。
來美國讀書不久,我就接到了一份邀申請信用卡的廣告信。興奮之餘,問了些學長們該怎麼辦;但我所得到的答案卻是兩個極端。
有些人告訴我越早申請越好,以建立自己的信用指數;另一些人勸我最好不要去踫它、免得債上加債,一輩子做債的奴隸。
所以,長久以來,我對信用卡總是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
然而,就如今天經文的原則:在神的家中,首先,借貸的人是因為生活的需要、不是隨意的揮霍;再者,放款的人是存著幫助窮人的心,手頭要寬鬆一點、不要以錢把人置於萬劫不復之地。
這不僅是聖經的教導,也是人普偏的期望。聖誕節期間有個使人百看不厭的經典電影「這是個精彩的人生」(It’s a wonderful Life),就是照這個原則拍的影片。
今天,我們生活在有高度競爭性的硅谷,在工作中、對自我的利益是錙銖必較,對競爭的對手要趕盡殺絕。
所以,在不知不覺間,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也形成了一個錙銖必較、趕盡殺絕的心態。
然而,今天經文提醒我們,神國的子民不是這樣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