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民數記 1:47-3:13

3/28/2017 星期二 民數記 1:47-3:13

「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他們定要屬我,我是耶和華。」 (民3:12,13)

如果有人問什麼基督徒是舊約聖經最重要的事件?有人可能會認為是神創造天地,也可能認為是神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約。

但如果是問猶太人,絕大部分的猶太人會回答是神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

猶太人的這個回答是有它的聖經根據的。因為神自己也因此祂在聖經中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祂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這件歷史事實。

神如何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呢?是從在埃及降下的十個災開始的。尤其是第十災的滅長子之災後,剛硬的法老王終於屈服,讓以色列人離開。

滅長子之災其實是針對埃及地一切頭生的:不論人或牲畜、也不論埃及人或以色列人、「…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出12:12)

滅長子之災是神對埃及公義的審判,包括所有的人在內。

然而,以色列人、以及敬畏神的外邦人,憑信心將羊羔的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他們家中的長子得蒙救贖。

所以,在民數記中數點人數時,凡頭生的是神的;而神指定(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

此外,神還吩咐他們「要喫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出2:15)

屬耶和華的,也就是分別為聖歸的。因此,除罪(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也是必需的。

在舊約,以色列人將羔羊的血塗在家中的門上;在新約,我們接受主耶穌的救恩,將基督的血塗在我們的心門上。

門楣和門框上的羔羊之血,彷彿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血從祂的頭上和雙手雙腳流下的痕跡。

舊約以色列家中的長子得救,是靠著門上的羔羊之血;在新約,我們得救,也完全是靠著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  

舊約以色列人除了要將羊羔的血塗在門框和門楣上,要除去家中一切的酵,並喫無酵餅七日.酵象徵著罪惡。

新約我們一方面完全靠主耶穌的寶血得救;另一方面,我們要悔改,離棄一切的罪惡,並且在得救以後,靠神的恩典過聖潔的生活。

新約神的救贖也不只是我們的罪得赦免,更是要帶領我們脫離罪惡,完全屬祂。

逾越節以後,以色列人不能停留在埃及;同樣地,我們得救以後,也不能繼續停留在罪惡之中。

因此,我們都應當自問:我離開罪惡了嗎?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