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民數記 25:1-26:51

4/17/2017 星期一 民數記 25:1-26:51

「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民25:11,13)

以色列人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百姓「就」喫他們的祭物、跪拜他們的神、與巴力毗珥連合,因而犯了大罪(25:1-3)。

由性行為的淫亂、到信仰上的淫亂,這是歷史上一再出現的悲劇。

這件事看起來沒有什麼前因,但後來在民31:8,16的記載,我們才知道這是巴蘭的計謀、他也因此而喪命。

然而,身為神應許的承受者、以色列人卻沒有理由在淫亂上受到巴蘭計謀的影響。

當以色列人知道他們所做的錯事之後,「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在會幕門前哭泣」(25:6)。

但接下來所記載兩個人的行動卻是兩個極端:首先,心利、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在眾人哭泣之中,帶著米甸女人哥斯比行淫(25:14,15)。

其次,非尼哈在眾人之中挻身而出,以槍刺透了正在行淫的兩人。

我們對於顯明的事都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眾人在錯誤中時,我們也常有一種要為真理站出來的衝動。

但是,跟隨年歲的增長,我們銳氣不再,行動也保守了一些,那種做為第一個挻身而出的人所需的勇氣也漸漸消失了!

有些時候,是否在不公義情況下保持著沈默的人、比那犯罪的人好不了多少呢?

非尼哈以神的忌邪為心,神以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來記念他忌邪的激動。

我是否習慣了以沈默阻礙神的工作呢?

我是否還保持著那敏銳忌邪的心?

我人生中的「非尼哈時刻」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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