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民數記 30:1-31:12

4/20/2017 星期四 民數記 30:1-31:12

「倘若他丈夫天天向他默默不言、就算是堅定他所許的願、和約束自己的話、因丈夫聽見的日子向他默默不言、就使這兩樣堅定。」 (民30:15)

對於婦女在聖經中的角色比較注意的人,對昨天在27章讀到的西羅非哈些女兒們爭取產業的記載應該印象該很深刻。

但讀到了30章後,可能又有些疑問;為什麼總是把女人與小孩子放在一起?老是把女人在男人之後?

但我們如果心平氣和地、從整章的語氣來看的話,很容易察覺到:它的目的是保護女人。

許願的人原本就該向自己許的願負責 — 男人的許願沒有轉回的餘地(30:2)。

但是聖經在這裏卻開了一扇門,讓父親可以取消少女的願(30:3-5)、新婚的丈夫可以取消少婦的願(30:6-8)、丈夫可以取消妻子的願(30:10-12)。

列舉少女、少婦、和妻子的目的都是為了增加一層保護網,避免她們受到口中冒失話的損失(30:8)。

另一方面,神也要求做帶領的父親和丈夫首先盡到他們警醒、看守的責任 —「聽見卻向他默默不言,他所許的願就都要為定」。

否則,「就要擔當婦人的罪孽」(33:15)。

可見得權柄的另一面就是更多的責任;不責任帶來的後果不僅是權柄的失去、更是要承單罪孽的後果。

警醒是主動的參與、「默默不言」是被動的放棄– 放棄做帶領的責任。

神設立了家庭和婚姻的制度,在其中帶出了次序的原則:父母在子女之前、丈夫在妻子之先。

它的目的不是在貶低子女、妻子的地位,而是要保護那些容易被傷害的人。

順服的功課是不容易學的—「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5:21)。

只有在基督裏才能體會到基督的愛;只有在基督的愛裏,才能存著敬畏基督的心;只有存著敬畏基督的心,才能彼此順服。

我是帶領誰的?
我知道做帶領責任嗎?
我盡到做帶領責任嗎?

我是被誰帶領的?
我了解神立次序的心意嗎?
我順服帶領我的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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