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撒上 24:1-25:28

7/11/2017 星期二 撒上 24:1-25:28

「大衛向掃羅說完這話、掃羅說、我兒大衛、這是你的聲音麼.就放聲大哭,對大衛說、你比我公義,因為你以善待我、我卻以惡待你…我也知道你必要作王,以色列的國、必堅立在你手裡。現在你要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不剪除我的後裔、在我父家不滅沒我的名。」 (撒上24:16,17,20,21)

佈道會上,講員以流利的口材、豐富的感情、盡心揭力地講神是如何的愛世人。檯下的會眾聽了都非常感動;佈道會結束之前,有好多人舉手、決志信主。

然而,當陪談員接下去、與這些決志的朋友再一次從頭把褔音講清楚時,才發現其中不少的人、只是對講員所說的故事一時的感動;對福音根本不清楚、還沒有準備好接受主耶穌的救恩。

這種突而其來的情緒化的靈性經歷,並不是少見的。就像掃羅追殺大衛時,在隱基底的山洞前,驟然發現自己才是處在危險、弱勢之中;大衛如果願意,掃羅的性命早己不得保全了。

「你比我公義,因為你以善待我、我卻以惡待你…我也知道你必要作王,以色列的國、必堅立在你手裡」– 這不是大衛逼著掃羅的自白;而是掃羅在當時的真心話。

掃羅承認以色列的王位不在自己、而是屬大衛的;這對不計任何代價來保住王位的掃羅來講,是一個很大的認敗之言。

不但如此,掃羅更進一步的承認,他在道德上的缺失:「你比我公義,因為你以善待我、我卻以惡待你」。

如果要看一個人是不是認罪,掃羅的這一番話是足以讓人相信,這是他的肺腑之言。

然而,掃羅沒有足夠的品格,來支持他在情緒激動時所講的話。

掃羅一時的認罪,但沒有立志悔改的決心:他要大衛為他自己的好處起誓,卻不願意與大衛像他兒子約拿單一般的立約。

在掃羅的生命中,我們看不到他的禱告、悔改、順服、愛神的心志和行為;雖然他表現出來的是明顯的宗教情操,但他的生命從頭到尾沒有任何真正的改變。

在傳福音時,我們言之以理、動之以情並沒有錯;但信心是源於了解、持於意志;感情的成份不可沒有,但只靠一時的衝動情緒是不夠的。

我們自己又何嚐不是如此呢?我的信心是基於神與我的約、還是我藉環境所激發的感情?

官冕堂皇的禱告詞是不夠的,認罪之後、必需悔改 –「悔」是意志上的決定,「改」是行為上的改變。

我對救恩的認識如何?我上次的認罪悔改是什麼時候?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