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王下 12:1-13:25

9/2/2017 星期六 王下 12:1-13:25

「他們見櫃裡的銀子多了、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將耶和華殿裡的銀子數算包起來。把所平的銀子交給督工的、就是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他們把銀子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 (王下12:10,11)

美國的稅法中、有一項對捐助(或奉獻)給非營利機構的款項是免繳稅的規定。這項法規成為經營非營利機構的命脈,因為省稅是許多捐款人主要的動機之一。

同時,在美國註冊申請成立一個非營利機構的過程、並不是很難。於是,美國的非營利機構很多;政府在管理上也不容易、非營利機構被濫用的機會也不小。

基督教的各個教會、及褔音機構當然也是屬非營利機構的一種;同樣的,遇到濫竽充數的機會也是存在的。

在1970-80 年代的幾次事件後,美國基督教團體為了自律,成立了ECFA(Evangelical Council for Financial Accountability)認證會員制。

ECFA在處理財務上、除了政府的要求之外,加上更高的要求。所以,在一些我們支持的褔音機構代禱信中、常可以看到 ECFA 的標誌。

經手錢的人、是很容易受到試探的,這從南國猶大的一位好王約阿施、修理聖殿的記載可以看的出來。

我們不知道約阿施何時開始了這個計劃,但他在位的四十年中、直到二十三年還未開工;可以想像的必有相當長一段籌款的時間,經上有「無奈」來形容約阿施的失望。(12:6)

不用多問,約阿施知道這是監守自盜的問題。所以,他馬上命令不可以再由祭司、和他們所認識的人收銀子;而由王的書記和大祭司兩人一起來數算銀子。

這裡讓我們看到了兩個處理奉獻的原則:

(1) 公開的場合、不記名的奉獻:奉獻箱放在殿進口的右邊、銀子是由個人直接投入,不借他人之手。(12:9)
(2)分工:祭司不好負責祭祀、又管理聖殿、還要收奉獻。數算銀子不但用多人、而且用兩位不同單位、有好名聲的人 — 書記和大祭司。(12:10)
(3)避免不必要的經手人:銀子算好了,就給督工的;督工就直接修理耶和華殿的木匠和工人。不必再經過其他的行政手續、和其他的人。(12:11)

楊牧谷牧師在「九十年代教會危機與挑戰」一書寫到:「教會與機構無論在架構及財政預算的大小,自然不能跟政府機關比較,但我們若拿教會機構與教會作比較,你就會看見機構實在具備政府的格局。比之於教會,它同樣具有行政膨脹和亂用金錢的毛病。行政膨脹及浪費金錢的情況…值得再仔細的檢討。」這實在是對我們很好的提醒。

感謝主!我們教會在錢財的處理上、是非常小心及保守的;但聖經的教訓永遠是合宜的;我們不可不在這方面隨時的小心謹慎。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