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每日讀經 — 王下 24:1-20

9/12/2017 星期二 王下 24:1-20

「這禍臨到猶大人、誠然是耶和華所命的、要將他們從自己面前趕出、是因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又因他流無辜人的血、充滿了耶路撒冷.耶和華決不肯赦免。」 (王下24:3,4)

每次在野生動物的影片中,看到了弱小動物被獅子、老虎隨意獵食的鏡頭,都有些不忍心看下去。所以,有機會到了野外,忍不住想餵一下那些常在影片中的小動物;看到了將被獵食的犧牲品,也忍不住想幫它解圍。

但是,國家公園的管理員卻告訴我們,不要餵它們、也不要阻止它們的獵食。因為,那樣的做法會影嚮到生態的平衡,反而對那些動物不好。

如果說弱肉強食是自然界正常現象的話;在國與國之間更是如此。歷史上列國的興亡,也都是一個個血腥、殘酷的過程。

在約雅敬的猶大國就是如此:雖然約雅敬在服事巴比倫王三年之後、像困獸猶鬥一般的被叛了尼布甲尼撒,仍然逃不過他滅亡的命運。(24:1)

不但如此,連亞蘭軍、摩押軍、和亞捫人的軍隊也都來落井下石、來攻擊約雅敬,想要毀滅猶大。(24:2)

歷史學家可以像公園管理員一樣的告訴我們:這是國家興亡的常態;但是,猶大雖是小國,卻不是一般的國家,因為她是神親自揀選、帶著神應許的國家。

可是聖經上的評註卻是:這誠然是耶和華所命的、不是一般列國的興亡,是因四十年之前、瑪拿西所犯的一切罪。

在這一切講時效的今天,不論公司行號、或個人所看到的,都是這季度的盈餘、眼前的利益;很少人會想到五年、十年之後的事;妄論現在的選擇對三十、四十年之後有什麼影響了。

雖然我們不能預測四十年之後的事,但是聖經上對愛神、愛人有非常清楚的要求、及教導;這才是我們生活的準則。

下次,我們在職業、作為上必需做選擇的時候,可不可以把眼光放遠一點;免得做了神決不肯赦免的壞事還不自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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