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 每日讀經 — 歷代志下 27:1-28:27

10/17/2017 星期二 歷代志下 27:1-28:27

「但那裡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名叫俄德、出來迎接往撒瑪利亞去的軍兵…你們竟怒氣沖天、大行殺戮。如今你們又有意、強逼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你們豈不也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神的事麼。現在你們當聽我說、要將擄來的弟兄釋放回去、因為耶和華向你們已經大發烈怒。」 (代下28:9-11)

身份的認定,對我們的子女來說是一個很重要、又令人困撓的問題。

他們是中國人?美國人?在美國的中國人?還是有中國血統的美國人?

倒底身份的認定是由膚色決定?由出生地決定?由生長環境決定?還是由文化的認同決定?

這不僅是旅美華人的問題,也是歷代以色列人的問題。

以色列人知道他們是耶和華的選民,他們也引以為傲。但誰是以色列人?看父母嗎?如果有一方是外邦人怎麼辦?看出生地嗎?那被擄後出生的怎麼辦?

在猶大國最敗壞的亞哈斯王之時,北國以色列大敗了猶大國、一日殺了12萬猶大人(28:6)、又有20萬猶大人被擄、將要到北國做奴隸(28:8)。

這時,北國有一位先知俄德、站出來講話了:倒底誰是以色列人?

真以色列人不是基於地理位置、也不是基於政治國界,而是知道自己得罪了耶和華的人(28:9)。

在這個基礎上,猶大國、及以色列國都是得罪耶和華的(28:10),所以,彼此是兄弟,不是敵人(28:11) 。

於是以色列人認罪,不但放了被擄猶大的人,還給他們衣物、鞋、及吃喝(28:25) — 這是在亂世之中一件值得被記念的美事。

今天,誰是神的選民?豈不是因信稱義的人嗎?

我是中國人?還是美國人?會比我是基督徒重要嗎?

我要怎麼樣幫助我的子女找到他們的自我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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