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2017 星期五 以斯拉記 7:1-28
「以斯拉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使王起這心意、修飾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又在王和謀士、並大能的軍長面前施恩於我。因耶和華我神的手幫助我、我就得以堅強、從以色列中招聚首領、與我一同上來。」 (拉7:27,28)
兩年前美國最高法院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決,引起基督徒許多的檢討與反思。
其中一個值得深思的題目是:在一個政治、經濟、與宗教信仰生活互相緊扣的環境中,我們該怎麼看它們之間的關係?
就拿同性婚姻來說:反對同性婚姻的基督徒,在政治圈是受排斥的;這也是一些共和黨總統候選人遇到的難處,他們要爭取選票、還是堅持信仰?
在經濟上也是有同樣的困撓:對那位在肯塔基州,拒絕為同性辦理婚姻手續的市府職員來說,他冒著失去工作的危險;對堅持不受理同性婚姻的教會來說,它冒著失去非營利組織免稅的可能性。
以斯拉也遇到類似的問題。但他的處境與我們所處的有一個正好相反的地方:以斯拉在政治、及經濟上有與他在宗教的信仰,有完全一致的絕對優勢:亞達薛西王完全支持以斯拉建殿、而且提供他完全的經費支持(7: 12-26)。
對一般人來說,這實在是一個神大大賜福的事工。以斯拉只要順水推舟、稍微使把勁、就成事了,還有什麼可擔心之處?
但是以斯拉知道:建殿是一回事、要恢復聖殿的功能,使百姓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律例、典章(7:10) 卻又是另外一回事。那不是靠亞達薛西王在政治、經濟的支持可以做得到的。
以斯拉的這種心態可以從他對百姓的呼籲(7:27,28)、及聖旨中(7:12-26)對神稱呼的對比看得出來。
雖然在中文聖經用的都是「神」,但在一些英文版本(KJV, NIV)中,我們可以發現:在7:12-26用的是神(God);在7:12-26用的是我們的主(Our Lord)。
神是一個客觀的事實;主是一個主觀的關係。
屬靈的建造就是把神當成主,這是從政治、經濟上達不到的範疇。
以斯拉留意到了、今天,我也留意到了嗎?政治、經濟上的順境與逆境、並不代表屬靈上的高低。
我對同性婚姻合法化判決的失望是什麼?
我擔心的是什麼?
堅持著不合潮流的觀點(political incorrect)而成了大眾的笑柄?在報稅時, 失去我奉獻的免稅額?
還是世人(甚至我自己)已把信仰客觀化、神已經不是人的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