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耶利米書 10:1-11:17

3/18/2018 星期日 耶利米書 10:1-11:17

「耶和華阿、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 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耶和華阿、求你從寬懲治我, 不要在你的怒中懲治我、恐怕使我歸於無有。」 (耶10:23,24)

中文詩歌的美不僅只是在押韻、字數上的安排, 也是在它詞句之間深厚感情的流露。

希伯來文詩歌不講究音調,但注重字義上的重複及對稱; 與中文同樣的是,感情的流露也深刻的表現在字裏行間。

耶利米在宣告了神對猶大城邑的審判(10:1-22)之後, 突然筆鋒一轉,用「我」字來向耶和華說話了。

「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 這是耶利米對人的觀察。這也是我們的經驗:太多的事、 太大的環境,是人沒有辦法控制的。

可是,人還是要對自己所做的選擇、自己所過的一生負責: 不能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神的那一邊。

所以,耶利米馬上就懇求神的赦免:「求你從寬懲治我, 不要在你的怒中懲治」。

在這兒,先知是站在百姓的立場。 雖然他在宣告神的話時是站在與百姓敵對的立場(1:19), 他也明知道他是得勝的一方(1:18), 但他情願站在那些不聽神的百姓中間,求神的寬容。

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心態是人常有的, 但與罪人同哭的行動卻是我要羨慕的。

主啊!求你打開我的心懷、擴張我的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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