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以西結書 23:1-49

7/27/2018 星期五 – 以西結書 23:1-49

「人必照著你們的淫行報應你們,你們要擔當拜偶像的罪、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結23:49)

十誡中的第二誡不可拜偶像(出20:4,5) 是個非常重要的誡命,但拜偶像也是以色列人第一個犯的誡命 — 摩西才剛剛從耶和華那領受了律法及法版,轉身下山時, 就看到了百姓拜金牛贖(出32:15-19)。

在聖經裏,拜偶像常常與行淫連在一起,以西結23章是非常難讀的下去的一章。

難讀不是因為深奧難懂,而是因為描寫的太露骨、太骯髒了!甚至有人會問:聖經中怎麼會有這種詞句呢?

正因如此,一個讀聖經的人,不對拜偶像留下深刻的厭惡、甚至到噁心的程度是很不容易的。

所以,這又帶出了另一個很自然的問題:為什麼拜偶像要與行淫連在一起呢?

我的答案是在申命記6:4 — 「以色列阿、你要聽, 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就是猶太人有名的「聽的誡命」。

申命記6:4在最接原文的YLT譯本是這樣翻的”Hear, O Israel, Jehovah our God is one Jehovah.” (耶和華我們的神是「一個」耶和華)。

耶和華是神、神只有一個; 所以,耶和華是獨一的神。

敬拜的對象就是神,人不需要向日月、樹木、動物、和人物來敬拜。

「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傳3:11),人以敬拜來表示對永生的期盼。

要敬拜神就要敬拜獨一的神,對任何其他的敬拜都不能稱為敬拜; 那只是隨便找來的代替品,來滿足自己對敬拜的慾望而己。

同樣的,人也有性的慾望。聖經告訴我們,這個慾望的滿足不是在肉體上的發洩,而是在身體上的聯合(創2: 24,25;林前6:18-20)。

性慾的滿足,只有在婚姻裏是神認可的身體聯合,身體聯合是在性關係中表現出來。

如果把這個次序反過來,只想到滿足性的慾望,而把身體聯合的事實棄之不顧的話,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行。

沒有人願意生活在一個不忠貞的婚姻關係中, 因為那不僅傷害雙方的關係,也損害個人的身心靈。

拜偶像也是一樣的。如果我們不能盡心、盡性、盡力、 愛耶和華我們的神,傷害的不僅是我們與神的關係,也損害我們個人的身心靈。

這選擇因該是很明顯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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