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 每日讀經 — 馬太福音22:23-46

11/28/2018 星期三 馬太福音22:23-46

「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麼。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22:30-32)

在當今的社會,如果要從永生、復活的盼望來傳福音,不但傳福音的人難以開口;連傳福音的對象也常會覺得我們這些人真奇怪:這是什麼世紀了、怎麼還有人信這些東西呢?

事實上,這種不信的態度、不只是發生在這科技發達的廿一世紀而己;早在主耶穌的時代、撒都該人就常說沒有復活的事(22:23)。

所以,他們就用人在理智中、復活會產生一個不合邏輯的結論,來考驗耶穌。

先暫時撇下耶穌的回答;難道永生和復活是真的這麼不合科學邏輯、以致於只有鄉下的愚夫愚婦才會去想它嗎?

從經驗來看,不是的!因為在事奉的崗位上、我有不少機會到醫院去探望垂危的病人:有基督徒、也有非基督徒;有沒讀過書的、但大部份都是事業有成的、甚至有幾位是大學教授。

不論他是什麼人,在垂危的病床上、沒有一位對永生沒興趣、對復活不期待的!可見,對永恆的盼望是人與生俱來的天性。

主耶穌用一句舊約中常用的一句話:「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來回答撒都該人、實在令人叫絕!

聖經一筆一劃都是重要的珍寶,不可能用不必要的重復來增加篇幅的。所以這三次的重復、必定有它的用意,只是人(至少是我)不知道。

原來,這是在講神和認識衪的人的關係:亞伯拉罕己經死了、以撒己經死了、雅各也己經死了;但是他們三位和神到今天、還是保持原來的關係。

『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就是告訴我們:一旦我們被神接納了,我們和神的關係是保持到永恆的,因為神是永恆的。

所以,什麼是永生?永遠與神同在;什麼是復活?越過死掉的肉身與神同在。

永生和復活都是在講人和神的關係;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今天我認識神、我就活了。

同樣的,今天神認識我、是越過我短暫肉身生命的認識;因為神是永恆的,所以,我有永生的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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