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8/2018 星期五 馬可福音3:13-19
「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馬可福音3:13-15)
除了主耶穌自己的言行之、外門徒是四本福音書中最重要的主題之一;今天,做主門徒也是許多教會強調的事工。
那什麼是門徒?他們與主耶穌的關係如何?他們有什麼任務?他們要做什麼?
在馬可福音中,門徒一字是從耶穌呼召馬太(就是2:14的利未) 開始的。耶穌在馬太家坐席吃飯的時候、同桌跟隨耶穌的那些人被稱為門徒。
可見得門徒是被主召的人、是跟隨耶穌的人、是與隨耶穌同行、同吃飯的人。
在3:13講的就更清楚了:「耶穌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裡」。
「耶穌隨自己的意思」:他不需要徵求參謀的意見,「他們便來到他那裡」他不需要等待他們的同意。
這表示耶穌的呼召是有能力的、是不可抗拒的;從另一方面門徒的角度來看,主耶穌的呼召也是吸引人的。
因為耶穌是主、是王;今天,我們之所以是主的門徒、也是同樣的因為衪那即不可抗拒、又吸引人的恩典。
那門徒要做的是什麼?與主的關係如何?「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常常和耶穌同在、長時間保持近距離,為著是跟隨衪、聽衪、看衪、學衪;這是改變生命的起點、也是過程,一直到像祂、那是必然的結果。
像耶穌是為什麼呢?因為要接受、承擔主給的任務:「要差他們去傳道」,傳道不僅是耶穌來到世界的使命、不僅是牧師、傳道人的責任;也是今天每一位做主門徒的必須去做的。
主耶穌交待了任務之後,馬上就賦予門徒足夠的能力去完成他們的使命:「給他們權柄趕鬼」。這權柄不是為了顯示門徒的榮耀,而是為著能有效的傳道。
看起來門徒的定義是非常簡潔清晰的;這與我們印象中的門徒有多少差距呢?
我是主門徒嗎?我能做主門徒嗎?我能不做主門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