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2019 星期二
「只是我告訴你們這聽道的人、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路6: 27,28)
為什麼基督教在四百年之內,從一個被壓迫的一小群人變成了羅馬帝國的「國教」?
這是歷史學家很有興趣的問題。雖然專家們不見得有統一的答案,但至少他們都承認:那是一個從民間草根所形成的力量,在三百年之間,影響大到連皇帝都不得不為了帝國的生存而採取了一個接納、推崇的立場。
因為,基督徒的做法與那時的社會價值觀完全相反:羅馬社會在性和情慾上是開放的;但基督徒是極端的保守。羅馬社會在階級區分上是極端的保守;但基督徒卻是非常開放、接納不同背景的人。
基督徒不僅照顧教會裡的人,也同樣的照顧教會外面的孤兒寡婦。所以,它像一塊磁石,吸引了所有它能接觸到的人。
因為,基督徒以基督的愛去愛,不是從慾望而來,而是表現在服事上。基督徒愛敵人像愛自己的弟兄一樣,這不是由於對方是敵人、或是弟兄的緣故,而是因為基督、和基督的命令。
人憑自己的本性是永遠無法了解這種從神而來的愛;它是從上面來的。對一般人來說它是很新鮮、有些奇怪、無法解釋、但卻又很吸引人!
人都愛可愛的、人的愛都期望著愛一些的回應;但愛敵人的愛只是一個付出、不指望有什麼結果的;所以,這是違反人性的愛。
這種愛是學不來、也求不到的,只有主耶穌能把這種能力給出來;而我們所能做的也只是接受而已。
籍著耶穌的話、和從聖靈而來的能力,我們把愛敵人的德性、編織在我們本性的每一根纖維裡。
就像我們的本能一樣,除非到時候用它,我們真不知道自己居然還有敵人的能力!
「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 — 愛的真諦不是感覺、而是一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