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 每日讀經 — 路加福音 14:25-27

7/12/2019 星期五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26,27)

路加福音14章是從一個在法利賽人家中吃飯的私人場合(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的首領家裡去喫, 14:1)、轉到另一個公眾的場合(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 14:25) 。

這兩個記載是有很明顯的差異,不僅是地點(室內、室外) ,和場合不同;連主耶穌教訓的內容也是有強烈的對比:前面是請客吃飯,後面馬上接著的是嚴肅的警告與要求;似乎主耶穌是在邀請之後、馬上就有強烈的拒絕。這倒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其實這兩件事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一個人的價值觀和自我認定:如果請客吃飯的目的是在巴結權貴的話;那一個人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也是他自我認定及安全感的最根本體認的來源。

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是天經正意的事,請客吃飯是為了結交朋友、到時候有人可以助我一臂之力。然而,這也不是完全的可靠。

然而,我還是有一個最後的倚靠 –就是我的 家人,即算是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反對我;但至少我有家裡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會相信我、幫助我。

但主耶穌說,做主門徒是需要付上代價的,這個最基本的代價就是把我們生活的重心轉移到祂的身上、改變我們的價值觀、更新我們安全感的來源;甚至最親近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成為了我們跟隨主的攔阻的時候,我們也得知道要如何的取捨。

然而,當一個人願意花這麼樣的代價跟從主耶穌的時候,他的滿足是完全的,那是遠遠的超過社會對他的肯定、親友對他的關心與保護可以帶來的喜樂。這從歷史上的聖徒、身邊弟兄弟姊妹的見證、甚至自己親身的體驗都可以證實的。

這不是主耶穌的要求太高;而是我們是否能信靠順服的問題。